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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怎么缴纳土地出让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4 18:42

现在很多人都计划安顿房,可是有时候购买安顿房会涉及到交纳土地出让金的问题。那么,我们知道安顿房怎样交纳土地出让金吗?在此,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安顿房怎样交纳土地出让金相关方面的法令知识,欢迎我们阅览,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安顿房怎样交纳土地出让金
(1)个人住宅划拨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曾经获得划拨土地运用权的,按签定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今后获得划拨土地运用权的,按签定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地点等级的基准地价确认,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要素、单个要素等批改。
(2)已购公有住宅(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则答应转让的,以及市区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定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地点等级的基准地价确认,除年期批改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要素等批改。
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3)拆迁安顿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由政府一致施行的拆迁安顿房,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核算:
1、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曾经获得划拨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的,拆迁安顿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今后获得划拨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的,拆迁安顿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地点等级的基准地价确认,除年期批改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要素等批改。
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归于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其拆迁安顿房转让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拆迁安顿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相关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标准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出入办理,依据《土地办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告诉》(国发[2006]3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标准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出入办理的告诉》(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则,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法装备国有土地运用权获得的悉数土地价款。详细包含:以投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法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所获得的总成交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转让划拨国有土地运用权或依法运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造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处置典当划拨国有土地运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宅依照规则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动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土地用处、容积率等土地运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或改变有关的收入等。国土资源办理部门依法租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租借划拨土地上的房子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运用者以划拨方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交纳的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办理费),同时归入土地出让收入办理。依照规则依法向国有土地运用权受让人收取的定金、确保金和预付款,在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收效后能够抵作土地价款。划拨土地的预付款也依照上述要求办理。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办理部门、当地国库依照责任分工,别离做好土地出让出入办理工作。
在其间,我们需求留意的是:当然关于那些单门独户的个人建房,因为其独享地点地块的土地运用权,因而其有必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天然也就水涨船高。 我们假如还需求其他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听讼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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