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是认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的首要标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06:30参与工伤保险单位怎么处理工伤保险挂号?河北省劳作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伤保险业务处理规程(试行)〉的告诉》(冀劳社[2004]15号)第二章规则:工伤保险挂号环节包含参保挂号、改变挂号、刊出挂号、验证和补证等内容。
1、参保挂号。参与工伤保险的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参保挂号。处理工伤保险参保挂号是确定是否参与工伤保险的首要标志。
挂号内容包含:单位名称,居处,运营地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和首要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规则的其他事项。经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审阅通往后,发给工伤保险挂号证。
2、改变挂号。缴费单位应当依照规则处理改变工伤保险挂号手续。
缴费单位处理挂号后,挂号事项如发作变化,应及时处理相应的改变手续,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处理机关处理改变挂号或有关机关同意或宣告改变事项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改变工伤保险挂号请求表,工商改变挂号表和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同意或宣告改变证明,工伤保险挂号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规则的其他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改变工伤保险挂号。
3、刊出挂号。缴费单位应按规则处理刊出工伤保险挂号。
缴费单位发作闭幕、破产、吊销、兼并以及其他景象,依法停止工伤保险缴费责任时,应当自上述变化发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工伤保险挂号组织请求处理刊出挂号。
缴费单位在处理刊出工伤保险挂号前,应当结清应交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4、缴费单位应在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挂号。若缴费单位有分支组织的,其分支组织应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独自请求处理工伤保险挂号。
5、验证和补证。缴费单位应按规则保管、运用工伤保险挂号证。缴费单位在处理招聘、解雇员工手续时应出示挂号证。
缴费单位应在规则期限内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验证或换证手续,挂号不符、假造、变造、转让、涂抹、生意或损毁、丢失挂号证的应及时向原工伤保险挂号组织陈述,并请求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