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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怎样缴纳出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2 21:16
【法令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么交纳出资?
【法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整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整体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间,投资公司能够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令、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则的,从其规则。
【剖析阐明】
依据《公司法》的规则,股东分期交纳出资,有必要契合下列三个条件:
1、公司整体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2、公司整体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在法令、行政法规没有特别规则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设立挂号时,整体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
3、股东分期交纳悉数出资的法定期限,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间,投资公司能够在五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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