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产权证办理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06:56

房子产权挂号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子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力发作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子他项权力进行挂号,依法承认产权归属的行为。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子权属挂号管理办法》第17条规则:因房子生意、交流、赠与、承继、划拨、转让、切割、兼并、判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作搬运的,当事人应当自现实发作之日起30日内请求挂号。
产权证处理的根本程序如下:
(1)生意房子两边当事人在房子生意合同签定后的30日,内持房子权属证书(卖方供给)当事人合法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请求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关文件检查,在接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做出准予挂号、不予挂号的决议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生意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检查评价。
(4)房地产生意两边当事人按规则交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买方凭过户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收取产权证。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