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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05:57

问题:
我单位有请求专用设备出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项目,该专用设备在2011年1月份现已处理暂估转资,设备现已正式投入使用,2011年5月份获得相关发票,现在正在处理竣工决算手续。相关发票在申报抵免企业所得税时是否有用?
【回答】
有用。贵公司只需证明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为贵公司置办、并实践投入使用,贵公司在2011年处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转资并获得发票,即可在2012年1月底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抵免企业所得税应交税额。需求留意的是,专用设备出资额,仅包含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算计价格,不包含按有关规则交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送、装置和调试等费用。一起,假如该设备增值税进项税额答应抵扣,其专用设备出资额不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答应抵扣,其专用设备出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算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获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出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方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一百条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置办并实践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出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则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出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出资额的10%能够从企业当年的应交税额中抵免;当年缺乏抵免的,能够在今后5个交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用前款规则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践置办并本身实践投入使用前款规则的专用设备;企业置办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租借的,应当中止享用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现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关于履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出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08]48号)第二条规则:专用设备出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算计价格,但不包含按有关规则交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送、装置和调试等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出产等专用设备出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10]256号)规则: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作的进项税额可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因而,自2009年1月1日起,交税人购进并实践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出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履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出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08]48号)第二条规则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答应抵扣,其专用设备出资额不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答应抵扣,其专用设备出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算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获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出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关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承认作业有关问题的告诉》(鲁经贸循函字[2009]11号)第一条规则:企业于1月底前依照市、县(区)有关规则,逐级递送承认请求材料,市经贸委(节能办)会同财税部分于2月底曾经完结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报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承认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会同财税部分于3月底前完结审阅、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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