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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31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1 03:18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温习的重要材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便是做未来真题”,关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求引起高度重视。听讼网为考生整理了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具体解析,供我们温习参阅。欢迎阅览了解。
31、祺航公司向法院请求破产,法院受理并指定甲为管理人。债款人会议抉择建立债款人委员会。现昊泰公司提出要受让祺航公司的悉数事务与财物。甲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代表祺航公司抉择是否向昊泰公司转让事务与财物
B.将该转让事宜交由法院抉择
C.提议举行债款人会议抉择该转让事宜
D.作出是否转让的抉择并将该转让事宜陈述债款人委员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则,管理人施行下列行为,应当及时陈述债款人委员会:(一)触及土地、房子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产业权的转让;(三)悉数库存或许经营的转让;(四)告贷;(五)设定产业担保;(六)债款和有价证券的转让;(七)实行债款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实行结束的合同;(八)抛弃权力;(九)担保物的取回;(十)对债款人利益有严重影响的其他产业处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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