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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定金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2 07:09
置业过程中,总会被要求交给各式各样的“定金”,而有些定金在买卖过程中会被奉告不交还。这时可要留意,一不小心就会落入对方的定金圈套。听讼网小编教我们三招,可完美避开这些圈套。
招数一:不要与开发商签定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
购买商品房的买卖过程中,与开发商签定认购协议书、交定金并不是一个必经程序,两边经洽谈一致,可直接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假如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全身而退,没有任何后顾之虑。
招数二: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等
所谓定金是合同缔结或履行前,付出的必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法,具有法令效应,数额不超越主合同金额的20%,买方不履约无权拿回定金,卖方不履约,需双倍返还买方定金。
但订金可视为预付款,如顾客不想购买,能够与销售者洽谈处理返还。所以将“定金”写成“订金”就能够根据相关法令进行讨回。
可退回的法令根据有两个:
根据一是《担保法司法解说》榜首百一十八条规则:当事人交给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许订金等,但没有约好定金性质的,当事人建议定金权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根据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四条规则:出卖人经过认购、订货、预定等方法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两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缔结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此外,司法实践一般以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两边未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金钱,归于不当得利,因而因按不当得利的法令规则来处理。
招数三、假如有必要签定《商品房认购书》,那么必定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作出任何改动
两边签定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两边在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定的文书,是对两边买卖房子有关事宜的开始承认。
商品房认购书内容一般包含:
1、买卖两边当事人的基本状况;
2、房子的基本状况(如房子方位、面积等);
3、房子价款核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签定认购协议的时分就要考虑到之后的状况,约好好对自己有利的内容,清晰在协议中写好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令结果及违约责任怎么承当这些问题。
上述三招就是在房子买卖中不再落入订金圈套的小技巧,期望对广阔购房者有所协助。假如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听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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