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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案件流程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00:55
假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关于死缓程序,是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的,死刑当即履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案子流程是什么,期望对您有用。
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案子流程
第十五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三百四十四条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子,应当按照下列景象别离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榜首审案子,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赞同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决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赞同的,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许发回从头审判;
(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榜首审案子,被告人上诉或许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决保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决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榜首审案子,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应当讯问被告人。
第三百四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延期履行的榜首审案子,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延期履行案子,应当讯问被告人。
第三百四十六条 报请复核的死刑、死刑延期履行案子,应当一案一报。报送的资料包含报请复核的陈述,榜首、二审裁判文书,死刑案子归纳陈述各五份以及悉数檀卷、依据。死刑案子归纳陈述,榜首、二审裁判文书和审理陈述应当附送电子文本。
同案审理的案子应当报送全案檀卷、依据。
从前发回从头审判的案子,原榜首、二审檀卷应当同时报送。
第三百四十七条 报请复核的陈述,应当写明案由、扼要案情、审理进程和判定成果。
死刑案子归纳陈述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基本状况。被告人有前科或许曾受过行政处分的,应当写明;
(二)案子的由来和审理经过。案子从前发回从头审判的,应当写明发回从头审判的原因、时刻、案号等;
(三)案子侦破状况。经过技能侦办办法捕获被告人、侦破案子,以及与自首、建功确定有关的状况,应当写明;
(四)榜首审审理状况。包含控辩两边定见,榜首审确定的违法现实,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定见;
(五)第二审审理或许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状况。包含上诉理由、检察机关定见,第二审审理或许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确定的现实,依据采信状况及理由,控辩两边定见及采用状况;
(六)需求阐明的问题。包含一起违法案子中另案处理的同案犯的科罪量刑状况,案子有无严重社会影响,以及当事人的反响等状况;
(七)处理定见。写明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定见。
第三百四十八条 复核死刑、死刑延期履行案子,应当全面检查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的年纪,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
(二)原判确定的现实是否清楚,依据是否的确、充沛;
(三)违法情节、成果及损害程度;
(四)原判适用法令是否正确,是否有必要判处死刑,是否有必要当即履行;
(五)有无法定、裁夺从重、从轻或许减轻处分情节;
(六)诉讼程序是否合法;
(七)应当检查的其他状况。
第三百四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延期履行案子,应当按照下列景象别离处理:
(一)原判确定现实和适用法令正确、量刑恰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决核准;
(二)原判确定的某一详细现实或许引证的法令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延期履行并无不当的,能够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定、裁决;
(三)原判确定现实正确,但适用法令有过错,或许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
(四)原判现实不清、依据不足的,能够裁决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从头审判,或许依法改判;
(五)复核期间呈现新的影响科罪量刑的现实、依据的,能够裁决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从头审判,或许按照本解说第二百二十条规则审理后依法改判;
(六)原审违背法定诉讼程序,或许影响公平审判的,应当裁决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从头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延期履行案子,不得加剧被告人的惩罚。
第三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应当按照下列景象别离处理:
(一)原判确定现实和适用法令正确、量刑恰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决核准;
(二)原判确定的某一详细现实或许引证的法令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能够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定、裁决;
(三)原判现实不清、依据不足的,应当裁决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从头审判;
(四)复核期间呈现新的影响科罪量刑的现实、依据的,应当裁决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从头审判;
(五)原判确定现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决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从头审判;
(六)原审违背法定诉讼程序,或许影响公平审判的,应当裁决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从头审判。
第三百五十一条 对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的数罪并罚案子,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以为其间部分违法的死刑判定、裁决现实不清、依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决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从头审判;以为其间部分违法的死刑判定、裁决确定现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能够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定。
第三百五十二条 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子,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以为其间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定、裁决现实不清、依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决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从头审判;以为其间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定、裁决确定现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能够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定。
第三百五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裁决不予核准死刑的,依据案子状况,能够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许榜首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
榜首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的,能够直接改判;有必要经过开庭查清现实、核实依据或许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
第三百五十四条 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复核程序审理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裁决不予核准,发回高级人民法院从头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能够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许发回从头审判。
第三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裁决不予核准死刑,发回从头审判的案子,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说第三百五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则的案子在外。
第三百五十六条 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定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工作场所听取其定见,并制造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定见的,应当附卷。
第三百五十七条 死刑复核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定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检查,并将采用状况及理由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三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有关规则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死刑案子复核成果。
以上便是小编整理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内容,在死刑复核程序中,主要是看被告人是否满意死刑条件,是否需求当即履行,依据详细案情裁决是否核准。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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