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义务为个税申报人保守商业秘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20:17近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交税申报信息保密办理的告诉》(简称为《告诉》)。《告诉》指出,税务机关有责任为交税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告诉》明确指出,需求保密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交税申报信息,是指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行交税申报时报送的各种申报材料上的有关信息。要完善方法,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交税申报信息保密工作。包含:记载与自行交税申报个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有关信息的申报材料、办理台帐、计算报表等各种内部材料。
《告诉》要求做好年所得12 万元以上个人自行交税申报宣扬中的保密工作。宣扬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交税申报的正面典型时,须预先奉告当事人,征得当事人赞同,并留意维护好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曝光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交税申报反面典型事例时,应恪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子布告方法〉的告诉》(国税发〔1998〕156号)有关规则,留意维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则,以及《个人所得税自行交税申报方法(试行)》的有关规则,需求为交税人保密的信息,是指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交税申报时报送的各种申报材猜中触及交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方面的相关信息,首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交税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包含交税人名字、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境内有用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任职(受雇)单位及其税务代码;二是交税人的收入和交税信息,包含交税人照实申报的境内外收入项目及年所得额、应交税所得额、应交税额、已扣(缴)税额、抵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等;三是记载与自行交税申报交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有关信息的申报材料、办理台帐、计算报表等各种内部材料等。
从国家税务总局得悉,在初次展开自行交税申报及其后续工作中,全国未呈现走漏与自行申报交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有关的信息的状况。各级当地税务机关尽职尽责地依法履行了为交税人保密的责任,保密工作是厚实牢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