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港澳同胞离婚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2 21:08
港澳同胞是指具有港澳居民身份的我国公民。确认当事人的港澳同胞身份要注意两点:一是要具有港澳居民的身份,即须持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布的居民身份证;二是要具有我国国籍。有的港澳我国居民持有外国护照,如其所持的是英国或葡萄牙的属土居民护照。根据我国政府别离与英国、葡萄牙政府达到的协议,他们仍是我国公民。如其所持有的是英国或许葡萄牙的本乡公民护照或许其他国家护照,则归于有我国血缘的外籍人而非港澳同胞,其离婚问题应按处理。
(1)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离婚。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离婚,要求在国内处理。如两边归于自愿离婚并已对和作了妥善处理的,须共同到内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挂号。假如归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内地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
(2)夫妻两边都在港澳地区久居的港澳同胞离婚。夫妻两边原在内地成婚,后来都到港澳地区久居,因特别原因,两边回内地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由当事人原地、原婚姻订立地或许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