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时要带伤者去办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00:59
发作工伤之后,肯定要进行工伤确定,然后再进行伤残判定,工伤确定能够由公司进行请求,也能够由员工自己请求,那么在进行工伤确定的时分,一定要伤者自己处理吗?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令知识,期望对你有协助。
一请求工伤确守时要带伤者去处理吗
发作工伤事端的,用人单位应自发作事端损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求工伤确定。用人单位未请求的,工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发作事端损伤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求工伤确定。因而,并纷歧定需求工伤员工自己亲身去请求,用人单位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均能够请求工伤确定。
法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别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二、工伤确定
工伤确定是劳作行政部门根据法令的授权对员工因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是否归于工伤或许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承认行为。
劳作者在作业或视同作业进程中因操作不妥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损害,为了判定该损害的主体而对进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则,一般由劳作行政部门来承认。
三、不予受理
1.关于工伤确定未能提交充沛材料,一起在行政机关宣布补正告诉书后规守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确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关于工伤确定超越请求时效的,除特别原因外(详细指劳作联系的承认、医疗没有完结等),工伤确定机关能够驳回请求,不予受理。
3.伤者或许伤者家族、用人单位对所请求的不予受理的工伤确定决议不服的,能够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许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许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发作工伤,伤者在这个时分不太便利,所以也纷歧定要伤者自己亲身去处理,能够由用人单位和伤者的近亲、工会组织进行处理,在之后,伤情比较稳定就能够进行伤残判定了,以上便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答复,如果您还有其它法令问题能够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
一请求工伤确守时要带伤者去处理吗
发作工伤事端的,用人单位应自发作事端损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求工伤确定。用人单位未请求的,工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发作事端损伤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求工伤确定。因而,并纷歧定需求工伤员工自己亲身去请求,用人单位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均能够请求工伤确定。
法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别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二、工伤确定
工伤确定是劳作行政部门根据法令的授权对员工因事端损伤(或许患职业病)是否归于工伤或许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承认行为。
劳作者在作业或视同作业进程中因操作不妥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损害,为了判定该损害的主体而对进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则,一般由劳作行政部门来承认。
三、不予受理
1.关于工伤确定未能提交充沛材料,一起在行政机关宣布补正告诉书后规守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确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关于工伤确定超越请求时效的,除特别原因外(详细指劳作联系的承认、医疗没有完结等),工伤确定机关能够驳回请求,不予受理。
3.伤者或许伤者家族、用人单位对所请求的不予受理的工伤确定决议不服的,能够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许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许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发作工伤,伤者在这个时分不太便利,所以也纷歧定要伤者自己亲身去处理,能够由用人单位和伤者的近亲、工会组织进行处理,在之后,伤情比较稳定就能够进行伤残判定了,以上便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答复,如果您还有其它法令问题能够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