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9 14:44
乌鲁木齐市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办法
榜首章总则
榜首条为加强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清晰各相关部分的安全出产责任,推动安全出产规范化建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条例》等有关法令、法规,结合本市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造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的监督办理作业。
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造工程安全出产作业的领导,催促各相关部分依法实施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
第四条市建造行政主管部分是全市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的主管部分,担任本市行政区域内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的一致监督办理作业。
区(县)建造行政主管部分担任本辖区内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的监督办理作业。
质监、房产、环保、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分应当依照各自责任,做好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的相关办理作业。
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城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各自责任,对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状况进行监督查看,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帮忙相关部分实施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
第五条市、区(县)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能够托付建造工程安全监督安排承当建造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查看作业。
第六条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应当坚持安全榜首、预防为主、归纳治理的政策,实施属地办理与层级办理、归纳办理与专业办理相结合的安全出产办理体制。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有权告发和投诉建造工程安全出产违法行为。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受理告发和投诉,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八条建造、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建造工程安全出产有关的单位,有必要依法执行各自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安全出产办理,拟定安全出产规章制度,树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出产确保体系。
第九条建造工程开工前,建造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获得施工许可证,并安排协调建造工程参建各方施工现场的安全出产办理作业。
第十条建造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依照相关规则清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并及时拨交给施工单位,一起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
第十一条建造单位将建造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的一起,应当依法签定书面合同,清晰两边的安全出产责任及办法,并指定专人担任施工现场安全出产的一致协谐和办理。
第十二条建造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供给施工现场及毗连区域内地下管线、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等建造工程的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实在、精确、无缺。
建造工程实施爆炸、开挖、切坡等施工,触及既有建(构)筑物或许地下管线安全的,建造单位应当催促施工单位会同相关单位一起拟定安全保护办法计划。
第十三条建造工程施工期间,存在安全事端隐患,状况严峻的,建造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罢工整改;被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责令罢工整改,安全事端隐患未消除的,建造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持续施作业业。
第十四条勘测、规划单位对施工安全承当勘测、规划责任,依照法令法规和强制性规范进行勘测、规划,依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求,在勘测、规划文件中注明触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对防备安全出产事端提出定见,并在开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技能交底。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对建造工程施工安全担任,应当严厉依照修建业安全作业规程、规范、施工计划和规划要求等相关规则进行施工,定时安排展开建造工程安全出产规范化自评和安全查看作业。
第十六条建造工程实施施工总承揽的,由总承揽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出产进行一致办理。
总承揽单位依法将建造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担任分包规模内的施工现场办理。建造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揽单位应当承受总承揽单位的现场办理,建造单位、专业承揽单位和总承揽单位应当签定施工现场三方安全办理协议,清晰各方安全出产责任。
第十七条建造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树立独立的安全出产办理安排,依照规则装备专职安全出产办理人员。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授权托付项目担任人、专职安全办理人员,并签署授权托付书。
施工单位首要担任人依法对本单位安全出产作业全面担任;项目担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出产详细担任;专职安全出产办理人员担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出产进行监督查看。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树立建造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运用办理制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应当独自树立运用台账,专项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风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计划并安排实施
;关于超越必定规划的风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安排专家对其安全专项施工计划进行证明。
安全专项施工计划应当依照相关规则结合现场实践状况进行编制,并依照规则程序进行审阅和证明。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运用契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指定专人办理,并依照相关规则定时进行查看、检测、修补和保养,树立相应的档案材料,确保设备的功能无缺。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依照法令法规和强制性规范实施监理,并对建造工程安全出产承当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对建造工程的安全出产监理全面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依照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分工对分担规模或专业规模的安全出产监理担任。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编制的建造工程监理规划应当有专门的安全监理内容。关于风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还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查看下列内容:
(一)施工单位安全出产许可证和资质状况,以及首要担任人、项目担任人、专职安全出产办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装备及从业资历状况;
(二)施工单位安全出产办理安排的树立状况,以及安全出产规章制度的树立和执行状况;
(三)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运用办理制度,以及安全保护办法和安全专项施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状况;
(四)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的质量和运用状况,以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修补保养状况;
(五)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的其他查看事项。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出产状况进行巡视查看,发现安全事端隐患的,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催促其当即整改,并将查看、整改、复查等状况记录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第二十五条修建起重机械租借单位应当确保租借的修建起重机械契合安全技能规范,在签定的修建起重机械租借合同中,清晰租借两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修建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作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作监督查验证明、存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装置运用说明书,一起应当合作运用单位定时对正在运用的修建起重机械实施修补和保养。
第二十六条修建起重机械装置、拆开单位对修建起重机械的装置、拆开等施工安全担任。装置前,装置、拆开单位应当对修建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查看,不得装置不契合安全要求的修建起重机械。
制止修建起重机械装置、拆开单位出卖、租借本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第二十七条修建起重机械的装置、顶升、附着和拆开作业,应当由同一家单位担任。
推广修建起重机械租借、装置、拆开、修补和保养“一体化”经营办理。
第二十八条查验检测安排应当依法获得相应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和核准的查验检测事务规模内独立展开查验检测活动;查验检测人员应当依法获得查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查验检测作业。
第二十九条查验检测安排对查验检测合格的修建起重机械等施工设备设备,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查验检测陈述担任。
查验检测安排在查验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严峻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奉告托付单位当即停止运用,并向建造行政主管部分陈述。
第三章监督办理
第三十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应当规范安全监督查看作业,依法树立和执行安全出产监督办理制度,辅导、监督相关安排和责任单位依法实施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责任。
第三十一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在审阅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造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办法进行查看,对没有安全施工办法的,不得颁布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质监部分应当在各自法定责任规模内,做好施工现场电梯安全监督办理的相关作业。
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应当依法对施工现场的电梯井道、机房等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查看。
质监部分应当依法对电梯装置、改造、修补和查验检测活动实施监督查看。
第三十三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或许受其托付的建造工程安全监督安排应当对归入监督办理的建造工程制定监督计划,对建造工程实体防护状况和参建单位安全出产行为进行查看或许查看。
第三十四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或许其托付的建造工程安全监督安排查看人员进行监督查看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有权采纳下列办法,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合作:
(一)要求被查看单位供给有关建造工程施工安全的文件和材料;
(二)进入建造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出产监督查看;
(三)对违背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规则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许责令期限改正;
(四)对查看中发现的安全事端隐患,责令当即扫除。严峻安全隐患扫除前或许扫除过程中无法确保安全的,责令从风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许暂停施工;
(五)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办法。
监督查看不得影响被查看单位的正常出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五条建造工程安全事端的查询处理应当依照有关规则实施,担任监管该建造工程的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应当依法参加。
第四章法令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背
本办法规则,相关法令、法规、规章已有处分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三十七条建造单位违背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规则供给施工现场及毗连区域内地下管线、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等建造工程相关材料的;
(二)建造工程存在严峻的安全事端隐患,未依照规则要求施工单位罢工整改的;
(三)建造工程被责令罢工整改后,安全事端隐患未消除,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持续施作业业的。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违背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修建业安全作业规程、规范、施工计划和规划要求等相关规则进行施工的;
(二)未定时安排展开建造工程安全出产规范化自评和安全查看作业的;
(三)安全专项施工计划未依照相关规则结合现场实践状况进行编制或许未依照规则程序进行审阅和证明的;
(四)未依照相关规则定时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查看、检测、修补和保养的。
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违背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建造工程监理规划未包括专门的安全监理内容的;
(二)未针对风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
(三)未对建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出产状况进行巡视查看或许未将查看、整改、复查等状况记录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的。
第四十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和受其托付的建造工程安全监督安排作业人员在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作业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10月21日起实施。
榜首章总则
榜首条为加强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清晰各相关部分的安全出产责任,推动安全出产规范化建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条例》等有关法令、法规,结合本市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造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的监督办理作业。
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造工程安全出产作业的领导,催促各相关部分依法实施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
第四条市建造行政主管部分是全市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的主管部分,担任本市行政区域内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的一致监督办理作业。
区(县)建造行政主管部分担任本辖区内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的监督办理作业。
质监、房产、环保、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分应当依照各自责任,做好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的相关办理作业。
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城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各自责任,对建造工程安全出产状况进行监督查看,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帮忙相关部分实施安全出产监督办理责任。
第五条市、区(县)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能够托付建造工程安全监督安排承当建造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查看作业。
第六条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应当坚持安全榜首、预防为主、归纳治理的政策,实施属地办理与层级办理、归纳办理与专业办理相结合的安全出产办理体制。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有权告发和投诉建造工程安全出产违法行为。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受理告发和投诉,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八条建造、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建造工程安全出产有关的单位,有必要依法执行各自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安全出产办理,拟定安全出产规章制度,树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出产确保体系。
第九条建造工程开工前,建造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获得施工许可证,并安排协调建造工程参建各方施工现场的安全出产办理作业。
第十条建造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依照相关规则清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并及时拨交给施工单位,一起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
第十一条建造单位将建造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的一起,应当依法签定书面合同,清晰两边的安全出产责任及办法,并指定专人担任施工现场安全出产的一致协谐和办理。
第十二条建造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供给施工现场及毗连区域内地下管线、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等建造工程的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实在、精确、无缺。
建造工程实施爆炸、开挖、切坡等施工,触及既有建(构)筑物或许地下管线安全的,建造单位应当催促施工单位会同相关单位一起拟定安全保护办法计划。
第十三条建造工程施工期间,存在安全事端隐患,状况严峻的,建造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罢工整改;被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责令罢工整改,安全事端隐患未消除的,建造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持续施作业业。
第十四条勘测、规划单位对施工安全承当勘测、规划责任,依照法令法规和强制性规范进行勘测、规划,依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求,在勘测、规划文件中注明触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对防备安全出产事端提出定见,并在开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技能交底。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对建造工程施工安全担任,应当严厉依照修建业安全作业规程、规范、施工计划和规划要求等相关规则进行施工,定时安排展开建造工程安全出产规范化自评和安全查看作业。
第十六条建造工程实施施工总承揽的,由总承揽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出产进行一致办理。
总承揽单位依法将建造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担任分包规模内的施工现场办理。建造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揽单位应当承受总承揽单位的现场办理,建造单位、专业承揽单位和总承揽单位应当签定施工现场三方安全办理协议,清晰各方安全出产责任。
第十七条建造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树立独立的安全出产办理安排,依照规则装备专职安全出产办理人员。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授权托付项目担任人、专职安全办理人员,并签署授权托付书。
施工单位首要担任人依法对本单位安全出产作业全面担任;项目担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出产详细担任;专职安全出产办理人员担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出产进行监督查看。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树立建造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运用办理制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应当独自树立运用台账,专项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风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计划并安排实施
;关于超越必定规划的风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安排专家对其安全专项施工计划进行证明。
安全专项施工计划应当依照相关规则结合现场实践状况进行编制,并依照规则程序进行审阅和证明。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运用契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指定专人办理,并依照相关规则定时进行查看、检测、修补和保养,树立相应的档案材料,确保设备的功能无缺。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依照法令法规和强制性规范实施监理,并对建造工程安全出产承当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对建造工程的安全出产监理全面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依照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分工对分担规模或专业规模的安全出产监理担任。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编制的建造工程监理规划应当有专门的安全监理内容。关于风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还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查看下列内容:
(一)施工单位安全出产许可证和资质状况,以及首要担任人、项目担任人、专职安全出产办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装备及从业资历状况;
(二)施工单位安全出产办理安排的树立状况,以及安全出产规章制度的树立和执行状况;
(三)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运用办理制度,以及安全保护办法和安全专项施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状况;
(四)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的质量和运用状况,以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修补保养状况;
(五)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的其他查看事项。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出产状况进行巡视查看,发现安全事端隐患的,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催促其当即整改,并将查看、整改、复查等状况记录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第二十五条修建起重机械租借单位应当确保租借的修建起重机械契合安全技能规范,在签定的修建起重机械租借合同中,清晰租借两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修建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作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作监督查验证明、存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装置运用说明书,一起应当合作运用单位定时对正在运用的修建起重机械实施修补和保养。
第二十六条修建起重机械装置、拆开单位对修建起重机械的装置、拆开等施工安全担任。装置前,装置、拆开单位应当对修建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查看,不得装置不契合安全要求的修建起重机械。
制止修建起重机械装置、拆开单位出卖、租借本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第二十七条修建起重机械的装置、顶升、附着和拆开作业,应当由同一家单位担任。
推广修建起重机械租借、装置、拆开、修补和保养“一体化”经营办理。
第二十八条查验检测安排应当依法获得相应资质,并在资质有效期和核准的查验检测事务规模内独立展开查验检测活动;查验检测人员应当依法获得查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查验检测作业。
第二十九条查验检测安排对查验检测合格的修建起重机械等施工设备设备,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查验检测陈述担任。
查验检测安排在查验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严峻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奉告托付单位当即停止运用,并向建造行政主管部分陈述。
第三章监督办理
第三十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应当规范安全监督查看作业,依法树立和执行安全出产监督办理制度,辅导、监督相关安排和责任单位依法实施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责任。
第三十一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在审阅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造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办法进行查看,对没有安全施工办法的,不得颁布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质监部分应当在各自法定责任规模内,做好施工现场电梯安全监督办理的相关作业。
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应当依法对施工现场的电梯井道、机房等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查看。
质监部分应当依法对电梯装置、改造、修补和查验检测活动实施监督查看。
第三十三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或许受其托付的建造工程安全监督安排应当对归入监督办理的建造工程制定监督计划,对建造工程实体防护状况和参建单位安全出产行为进行查看或许查看。
第三十四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或许其托付的建造工程安全监督安排查看人员进行监督查看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有权采纳下列办法,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合作:
(一)要求被查看单位供给有关建造工程施工安全的文件和材料;
(二)进入建造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出产监督查看;
(三)对违背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规则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许责令期限改正;
(四)对查看中发现的安全事端隐患,责令当即扫除。严峻安全隐患扫除前或许扫除过程中无法确保安全的,责令从风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许暂停施工;
(五)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办法。
监督查看不得影响被查看单位的正常出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五条建造工程安全事端的查询处理应当依照有关规则实施,担任监管该建造工程的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应当依法参加。
第四章法令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背
本办法规则,相关法令、法规、规章已有处分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三十七条建造单位违背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规则供给施工现场及毗连区域内地下管线、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等建造工程相关材料的;
(二)建造工程存在严峻的安全事端隐患,未依照规则要求施工单位罢工整改的;
(三)建造工程被责令罢工整改后,安全事端隐患未消除,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持续施作业业的。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违背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修建业安全作业规程、规范、施工计划和规划要求等相关规则进行施工的;
(二)未定时安排展开建造工程安全出产规范化自评和安全查看作业的;
(三)安全专项施工计划未依照相关规则结合现场实践状况进行编制或许未依照规则程序进行审阅和证明的;
(四)未依照相关规则定时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查看、检测、修补和保养的。
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违背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建造工程监理规划未包括专门的安全监理内容的;
(二)未针对风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
(三)未对建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出产状况进行巡视查看或许未将查看、整改、复查等状况记录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的。
第四十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和受其托付的建造工程安全监督安排作业人员在建造工程安全出产办理作业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10月2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