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做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1 14:00
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企业仍是个人,都或许会对一些产品或许物品进行定做,那么定做人的首要职责有哪些,关于承包人的首要职责有哪些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承包人的首要职责有哪些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定做人的首要职责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256条第1款规则,在承包合同中定作人供给资料的负有以下首要职责:
1、定作人应当在合同约好的时刻向承包人供给契合约好数量和质量的资料。该资料首要指承包作业所有必要的原资料,如制造家具的木材,制造衣服的布料等。
2、定作人在接到原资料不合格的告诉后,应当及时采纳办法,补齐或许替换原资料使其到达合同约好的要求。
因定作人拖延补齐、替换的,工期顺延;定作人未采纳办法补齐、替换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而形成承包人丢失的,由定作人承当损害补偿职责。
二、承包人的首要职责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256条规则,在承包合同中由定作人供给资料的,承包人负有以下职责:
1、假如经承包人查验,定作人供给的原资料契合约好的,承包人应当妥善保管该原资料,因承包人保管不善,形成原资料丢失的,由承包人承当补偿职责。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应当承当该原资料在承包人占有期间的毁损、灭失的危险。
2、定作人供给的原资料不契合约好的,承包人负有告诉职责。即定作人供给的规划图纸有过错或许技能要求不合理,或定作人供给的资料不契合约好,或存在或许影响作业质量或许实行期限的其他景象,承包人应当及时告诉定作人。定作人接到告诉后,应当及时答复并采纳相应办法。定作人因怠于答复等原因形成承包人丢失的,应当补偿丢失;承包人怠于告诉形成的丢失,应当由承包人承当。
3、承包人对定作人供给的资料不得私行替换,并不得替换应修补部分以外的零部件。
归纳上面的介绍,在承包合同中定作人首要有两个方面的职责。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承包人的首要职责有哪些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一、定做人的首要职责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256条第1款规则,在承包合同中定作人供给资料的负有以下首要职责:
1、定作人应当在合同约好的时刻向承包人供给契合约好数量和质量的资料。该资料首要指承包作业所有必要的原资料,如制造家具的木材,制造衣服的布料等。
2、定作人在接到原资料不合格的告诉后,应当及时采纳办法,补齐或许替换原资料使其到达合同约好的要求。
因定作人拖延补齐、替换的,工期顺延;定作人未采纳办法补齐、替换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而形成承包人丢失的,由定作人承当损害补偿职责。
二、承包人的首要职责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256条规则,在承包合同中由定作人供给资料的,承包人负有以下职责:
1、假如经承包人查验,定作人供给的原资料契合约好的,承包人应当妥善保管该原资料,因承包人保管不善,形成原资料丢失的,由承包人承当补偿职责。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应当承当该原资料在承包人占有期间的毁损、灭失的危险。
2、定作人供给的原资料不契合约好的,承包人负有告诉职责。即定作人供给的规划图纸有过错或许技能要求不合理,或定作人供给的资料不契合约好,或存在或许影响作业质量或许实行期限的其他景象,承包人应当及时告诉定作人。定作人接到告诉后,应当及时答复并采纳相应办法。定作人因怠于答复等原因形成承包人丢失的,应当补偿丢失;承包人怠于告诉形成的丢失,应当由承包人承当。
3、承包人对定作人供给的资料不得私行替换,并不得替换应修补部分以外的零部件。
归纳上面的介绍,在承包合同中定作人首要有两个方面的职责。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承包人的首要职责有哪些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