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生活津贴的发放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16:50生育日子补贴的享用期限是怎么规则的?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出产的或许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用生育日子补贴;难产的,添加半个月的生育日子补贴;2004年4月15日后出产或流产的、契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添加1个月的生育日子津...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生育日子补贴的发放规范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生育日子补贴的享用期限是怎么规则的?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出产的或许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用生育日子补贴;
难产的,添加半个月的生育日子补贴;2004年4月15日后出产或流产的、契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添加1个月的生育日子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半个月的生育日子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用生育日子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许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用生育日子补贴。
生育日子补贴按什么规范计发?
交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从业妇女,按自己出产或流产当月的乡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自己按规则享用的生育日子补贴期限计发,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的,依照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计发;赋闲妇女或许交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从业妇女,按自己出产或流产当月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乘以自己按规则享用的生育日子补贴期限计发。
从业妇女,其出产或许流产当月收取的生育日子补贴,因自己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收入高于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300%、超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缺乏其缴费年度薪酬收入的,缺乏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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