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林诉周美凝及成都商报社名誉权纠纷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5 08:25
原告张铁林,男,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国籍,1957年6月15日出世,北京月亮影视艺术有限公司导演,现住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勾栏412号楼3-4单元1201号。 托付代理人谢刚,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托付代理人张智霞,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美凝(原名周美琳,别号周璇),女,1975年12月26日出世,汉族,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歌手,住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弥敦道178号2层B座。 托付代理人王京武,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托付代理人王丽平,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商报社,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书院西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舒平,总修改。 托付代理人李迎春,男,1978年12月12日出世,成都商报社法令工作室修改,住该单位。 原告张铁林诉被告周美凝、成都商报社名誉权胶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铁林之托付代理人谢刚、张智霞,被告周美凝及其托付代理人王京武、王丽平,被告成都商报社法定代表人之托付代理人李迎春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原告张铁林诉称:2003年6月29日,《成都商报》刊登《“皇上”提出怪要求》一文,该文称:周璇在成都举办小说《绝爱》的签售活动时,曝出令人震惊的秘闻——周璇在去北京约请一个影视界大腕来蓉当签售的嘉宾时,对方提出以性作买卖,被周璇回绝;该大腕是以演皇帝而出名的。该文还具体介绍了该报记者周帅对周璇的采访进程。7月4日,《成都商报》又刊登《“皇阿玛”便是张铁林!》一文,该文称:周璇在新闻发布会上初次当众明确指出——“皇阿玛”便是张铁林!我以为,周璇(周美凝)关于我以到会周璇的签售活动为由而提出性买卖的说法纯属歹意诋毁,底子不是现实,且该言辞已被全国很多媒体刊登或转载;成都商报社在未经核实的状况下,就以“‘皇上’提出怪要求”、“‘皇阿玛’便是张铁林!”为题刊登周美凝对我的诋毁言辞,周美凝和成都商报社的行为已严峻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故要求周美凝和成都商报社中止危害,在全国性的报纸上向我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一起补偿我精力危害抚慰金100万元。 被告周美凝辩称:我从未说过“以性作买卖”、“‘皇上’提出怪要求”的话。成都商报社记者的谈论我不承当职责;我向新闻媒体说“皇阿玛”便是张铁林,也不代表我说过张铁林提出怪要求、性买卖;我仅仅向成都商报社记者叙述状况,是供给音讯,并没有向社会发布,所以我不应该成为本案被告,不同意张铁林的诉讼请求。 被告成都商报社辩称:周璇在签售现场揭露说出“性买卖事情”,我报社据此采访报导,音讯来源实在,没有空穴来风,臆造新闻。报导均来源于周璇和张铁林的说法,没有夸大、曲解内容。故没有危害张铁林的名誉权,要求驳回张铁林对我报社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周美凝原名周美琳,别号周璇。2003年6月29日,《成都商报》刊登《“皇上”提出怪要求》一文,文章副标题为“周璇昨在签售现场突曝曾遭某影视大腕打扰”。该文称:成都女歌手周璇在举办其小说《绝爱》的签售活动时,忽然曝出令人震惊的秘闻:当她去北京约请一个影视大腕来蓉担任签售的嘉宾时,对方提出以性作买卖,被她予以回绝;该影视大腕是以演皇帝而出名的。该文还具体介绍了签售完毕后该报记者周帅对周璇的采访进程及周璇其时与该影视大腕电话通话的进程。7月2日,《成都商报》刊登《张铁林怒否“皇阿玛”》一文,该文称:新快报记者向张铁林求证,张铁林答复:“你们传媒猜想是我?可我底子不认识她。她所指的那个人不是我。”7月4日,《成都商报》刊登《“皇阿玛”便是张铁林!》一文,文章副标题为“周璇昨在蓉揭露‘皇阿玛’身份并称要与其打官司”。该文称:周璇、夏雨在蓉紧迫约见记者,……而周璇在会上初次当众明确指出——“皇阿玛”便是张铁林!……周璇复述了当晚她和张铁林在北京名人饭馆相会的情形,并供给了她和张铁林在该饭馆相会的合影作为依据。上述文章刊登后,全国很多媒体纷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