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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07:11
在关于公司的债款方面总是一个公司的大问题困扰着许多的大公司,关于公司的债款有些情况下是需要由董事会进行承当的,那么关于董事关于公司债款的承当是在那些特定的情况下呢?下面就有听讼网小编来为我们逐个回答!期望能够帮忙到我们!
哪几种景象
1.公司建立时,股东虚伪出资或抽逃出资,建立时的整体股东对虚伪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当连带清偿职责。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建立时未实行或许未全面实行出资职责,按照本条第一款或许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恳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当连带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公司的发起人承当职责后,能够向被告股东追偿。
2. 公司增资时,选用虚伪方法虚报注册资本或虚伪增资的,公司债务人能够恳求虚伪增资股东及未尽忠诚职责和勤勉职责的高管等对公司债款承当补偿职责。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四款: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实行或许未全面实行出资职责,按照本条第一款或许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恳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则的职责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承当相应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承当职责后,能够向被告股东追偿。
3、股东出资后抽逃出资的,债务人能够恳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款不能清偿的部分承当弥补补偿职责、帮忙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或许实践操控人对此承当连带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抽逃出资的股东现已承当上述职责,其他债务人提出相同恳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4、公司的本质股东仅一人,其他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许虚拟股东的。
当时建立公司过程中,普遍存在公司大股东或实践操控人借用别人名义注册建立公司。被借用的人尽管工商挂号为公司股东,但实践上未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也未实践出资,更未获得任何利益,彻底处于本质股东操控之下。公司债务人要求本质股东举证证明公司财物独立于股东个人财物,无法证明的,有权要求本质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职责。
5.公司与其股东难以区别。
因下列景象使公司与其股东难以区别的:(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别,致使两边财政账目严峻不清的;(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淆,并继续地运用同一账户的;(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继续地混淆,详细买卖行为、买卖方法、买卖价格受同一操控股东分配或许操作的。
6.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淆的。公司的品格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款承当无限连带清偿职责。
7.股东使用公司的独立位置危害别人合法权益的。
股东应该承当连带职责。
8.公司在被撤消、清算、刊出过程中股东、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清算组成员等违背法定职责危害相对方利益的。
依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则,在出现下列景象时,股东应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1)未在法定期限内建立清算组开端清算,导致公司产业价值降低、丢失、毁损或许灭失的,债务人可要求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在形成丢失范围内对公司债款承当补偿职责。
(2)因怠于实行职责,导致公司首要产业、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务人可要求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职责的。——即追查公司股东不清算职责。
(3)在公司闭幕后,歹意处置公司产业给债务人形成丢失,债务人可要求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践操控人对公司债款承当相应补偿职责。
(4)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处理刊出挂号,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或许股东或许第三人在公司挂号机关处理刊出挂号时许诺对公司债款承当职责,或许未经依法清算,以虚伪的清算陈述骗得公司挂号机关处理法人刊出挂号,债务人能够要求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践操控人对公司债款承当清偿职责。
(5)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未实行告诉和布告职责,导致债务人未及时申报债务而未获清偿,以及从事清算业务时,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许债务人形成丢失的,债务人可建议清算组成员对因而形成的丢失承当补偿职责。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许股东大会承认的人员组成。因而,这仍是股东或部分股东承当职责的相关规则。
9.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债款承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法条:第六十三条 【个人产业连带职责】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10、公司或公司股东与案外人歹意勾结,无偿搬运公司产业或许以显着不合理贱价转让公司产业,躲避公司债款。
(1)、债务人能够提起撤销权诉讼,要求承认公司与案外人合同无效,并返还归于债款人公司的产业。
(2)、债务人能够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公司股东与案外人承当一起侵权补偿职责。
11、公司股东、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使用职务便当侵吞公司产业,债务人能够要求股东、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返还或承当补偿职责。
上述是追查股东、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职责的方法,无论是作为公司债务人仍是公司股东、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均应留意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股东、董事、高档管理人所规则的职责与职责,防止不了解详细情况,导致将来债务人追查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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