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12:041998年10年21日《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业人员病、事假期间日子待遇的暂时规则>》(冀人发[1998]296号)对病假期间日子的待遇作出了规则,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机关、事业单位作业人员需休病假的,应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阅同意。
二、机关单位实施职级薪酬制的作业人员,病假期间的日子待遇: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薪酬照发;
病假超越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作业年限不满三十年的,等级薪酬和职务薪酬按百分之八十计发;作业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等级薪酬和职务薪酬按百分之九十计发;
病假超越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作业年限不满三十年的,等级薪酬和职务薪酬按百分之七十计发;作业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等级薪酬和职务薪酬按百分之八十计发。
取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作业者称谓,仍坚持荣誉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原薪酬照发,超越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等级薪酬和职务薪酬按百分之九十计发。
三、事业单位作业人员休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薪酬照发。
病假超越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作业年限不满三十年的,岗位薪酬和薪级薪酬按百分之八十计发;作业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岗位薪酬和薪级薪酬按百分之九十计发;
病假超越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作业年限不满三十年的,岗位薪酬和薪级薪酬按百分之七十计发;作业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岗位薪酬和薪级薪酬按百分之八十计发。
取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作业制称谓,仍坚持荣誉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原薪酬照发,超越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作业年限不满三十年的,岗位薪酬和薪级薪酬按百分之七十计发;作业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岗位薪酬和薪级薪酬按百分之八十计发。
四、机关事业单位作业人员恢复后要求恢复作业,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恢复的方能够恢复作业;两个月内能坚持正常作业今后再休病假的,病假时刻能够从头核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作业又度假的,应将恢复作业前后的病假时刻接连核算。
五、作业人员在病假期间,能够持续享用国家和我省规则的有关日子福利待遇。
大、中专毕业生和新选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越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伸。
六、因公负伤人员在疗养医疗期间原薪酬照发。
七、因病已彻底损失作业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则及时处理病退。
八、作业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批判教育,经批判教育不改的,要停发悉数薪酬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无故旷工不上班者,扣发旷工天数的悉数薪酬。
十、休病假期间的补助补助等按校园的有关规则履行,即职务补助、校内补助免发;预发补助、误餐费等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