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3 07:06当咱们在购买新房的时分,大都状况都是会挑选让开发商处理房产证,而不是自己来,一方面是因为嫌费事,另一方是对手续并不了解,那么开发商是怎么处理房产证的呢?假如开发商延迟处理房产证,购房者该怎么办呢?
开发商为业主处理房产证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其实,开发商处理房产证首要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是办“大证”,即初始挂号,第二个便是办“小证”,即搬运挂号。
当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需将挂号请求书、请求人身份证明、建造用地使用权证明、建造工程契合规划的证明、房子已竣工的证明、房子测绘陈述等资料准备好,并提交给权属挂号部分,之后获得房子权属挂号部分的收件单,这时初始挂号办证的责任视为完结。
处理完初始挂号后,开发商和业主需一起提出搬运挂号请求,并提交挂号请求书、请求人身份证明、房子所有权证书、房子买卖合平等资料,并且业主也别忘了要交纳相应税费,最后按规则收取房产证即可。
开发商延迟处理房产证该怎么办?
假如开发商延迟处理房产证,原因可能是因为开发商建房过程中因资金缺少,对在建工程设立了抵押权,处理房产证之前该抵押权没有免除,也可能是开发项目被有关部分查封或约束了买卖。
当然,除此之外,检验不合格、未交纳配套费、项目建造前期手续不全等也都会成为开发商延迟处理房产证的原因。不过,只需能够证明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拿不到房产证的,购房者都能够向其追究责任。
依照《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规则,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供给的处理房子权属挂号的资料报送房子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子权属挂号资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好日期或规则日期获得房子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间,所谓的“规则日期”可按下述办法核算:合同未约好的房子权属证书获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没有建成房子的,按房子交付使用后90日核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子的,按合同缔结之日起90日核算。
若购房者未能按约好和规则期限获得房子权属证书超越一年的,可要求免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丢失赔偿,丢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借款利率核算,如合同有约好的,按合同约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