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合同(2)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07:43专利署理合同(2)
依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则,兹托付______(地址:______)
专利署理人______代为处理
名称为______的发明创造
请求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署理人处理,
□请求、批阅、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贰言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托付人(单位或个人)______(盖章或签字)
托付单位代表人______(盖章或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表应仔细填写,字体应规矩明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挑选项目时运用,若有方格后所述状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托付单位填写在榜首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署理人栏内应填写在详细处理该专利请求的人名,不得超越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署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托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一起该单位代表要签字,托付方是个人时,要求自己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