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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3-35)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5 14:29
依据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过错的?()
A.公益诉讼规矩的树立,表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公益诉讼的申述主体只限于法令授权的机关或集体
C.公益诉讼规矩的树立,有利于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公益诉讼的提起有必要以存在实践危害为条件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矩,对污染环境、危害很多顾客合法权益等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令规矩的机关和有关安排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治国,便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令的规矩,经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办理国家业务,办理经济文化事业,办理社会业务,确保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渐完成社会主义民主的准则化、法令化,使这种准则和法令不因领导人的改动而改动,不因领导人观点和注意力的改动而改动。公益诉讼规矩的树立,表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选项B说法正确。公益诉讼的申述主体只限于法令规矩的机关和有关安排。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过错。树立公益诉讼准则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或许康复、补偿遭到减损的公益利益,或许是尽管没有公共利益遭到危害或减损的现实,但是有必定的法令次序和品德次序需求诉讼维护时,都能够提起公益诉讼。因而,公益诉讼规矩的树立,有利于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存在实践危害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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