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有什么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20:57
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有关规范
本规范是在充沛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规范<<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GA35 -1992)履行的经历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构成。本规范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一起,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用损失的归纳核算数学办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用损失的核算办法,为处理多处伤残和肢体功用损失的核算及肩胛带伤残的鉴定问题供给了根据。
本规范自施行之日起,替代GA35-1992。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材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规范由公安部交通管理规范化技能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
1 规模
本规范规则了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的准则、办法和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鉴定。
2 术语和界说
下列术语和界说适用于本规范
2.1
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在路途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伤残 impairment
因路途交通事故损害所造成的的人体残疾。
包含:精力的、生理功用的和解剖结构的反常及其导致的日子、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损失。
本规范是在充沛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规范<<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GA35 -1992)履行的经历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构成。本规范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一起,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用损失的归纳核算数学办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用损失的核算办法,为处理多处伤残和肢体功用损失的核算及肩胛带伤残的鉴定问题供给了根据。
本规范自施行之日起,替代GA35-1992。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材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规范由公安部交通管理规范化技能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
1 规模
本规范规则了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的准则、办法和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鉴定。
2 术语和界说
下列术语和界说适用于本规范
2.1
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在路途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伤残 impairment
因路途交通事故损害所造成的的人体残疾。
包含:精力的、生理功用的和解剖结构的反常及其导致的日子、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