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以虚假诉讼骗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22:25
虚伪诉讼是法令所制止的,假如当事人虚拟现实,乱用诉讼权力的,是需求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的。那么,以虚伪诉讼骗得别人资产行为的定性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案情简介]
2003年上半年,汪某某与杭州恒泰建造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恒泰公司)协商成立了恒泰公司衢州分公司(下称衢州分公司),汪某某任衢州分公司总经理。后因汪某某未向恒泰公司交纳10万元的许诺金,恒泰公司收回了衢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印章。衢州分公司因年检逾期于2004年8月17日被撤消营业执照。 2006年头,汪某某为偿还其个人对陈金荣的160万元欠款,与陈金荣商定,虚拟“衢州分公司在2003年6月至2004年8月期间为承包工程而向陈金荣告贷,尚欠160万元未偿还”的现实,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处恒泰公司以及衢州分公司向陈金荣偿还“告贷”160万元,并付出相应的利息。
2008年11月10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驳回陈金荣的诉讼恳求。陈金荣于2009年1月13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汪某某供给了虚伪的证言,并以书面形式出具了虚伪内容的状况阐明,导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恒泰公司偿还陈金荣160万元,并付出相应的利息”的判定。
恒泰公司及时报案,汪某某的欺诈行为未能达到意图,恒泰公司也未遭受产业丢失。汪某某被检察机关以欺诈罪诉至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汪某某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伪造证据、虚拟现实,进行虚伪的民事诉讼,骗得企业资金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欺诈罪。被告人汪某某在施行违法时因毅力以外原因此未达到意图,属违法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置。其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置。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判定:一、被告人汪某某犯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随案移送的印章6枚予以保存。
一审判定后,上诉人汪某某及其辩解人上诉、辩解称,汪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欺诈罪。恳求依法改判。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为,上诉人汪某某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进行虚伪诉讼,骗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欺诈罪。汪某某虚拟现实,经过虚伪诉讼的办法将个人债款转嫁以骗得资产,不合法占有意图显着。与此相悖的上诉、辩解定见,不予采用。汪某某在施行欺诈违法时,因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未达到意图,属违法未遂,可予减轻处置;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予酌情从轻处置。原判现实清楚,定性正确,量刑恰当。审判程序合法。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驳回上诉人汪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令解读]
虚伪诉讼是指为了骗得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歹意勾结,虚拟现实,伪造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从表面上看,虚伪诉讼行为并不构成欺诈罪,因为欺诈罪的特征是运用虚拟现实或隐秘本相的欺诈办法,使对方发作幻觉,信以为真,然后“自愿地”交出资产。而虚伪诉讼的对方并未堕入知道过错,也不会“自愿地”交给资产。可是,虚伪诉讼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罪,应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准则,从欺诈罪的构成要件契合性上归纳剖析。
1.从片面方面看,虚伪诉讼行为人具有欺诈的成心与不合法占有的意图
虚伪诉讼行为人施行虚伪诉讼行为时,是为了经过民事诉讼不合法获得别人资产,其片面上当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作使别人产业遭受丢失的成果,而且期望这种成果发作,所以虚伪诉讼行为人具有欺诈罪的直接成心与不合法占有意图。本案中,汪某某虚拟现实,经过虚伪诉讼的办法将个人债款转嫁以骗得资产,其欺诈的成心与不合法占有意图是非常显着的。
2.从客观方面看,虚伪诉讼行为契合欺诈罪的客观要件
虚伪诉讼的被害人尽管未堕入知道过错,但从欺诈罪的客观结构及刑法规则能够看出,欺诈罪中的被害人并不要求必定是堕入知道过错的人,即被害人纷歧定是被哄人。刑法理论大将被害人与被哄人不是同一人的欺诈称为三角欺诈。三角欺诈的被哄人与被害人尽管能够不是同一人,但被哄人与产业处置人有必要是同一人,且被哄人有必要具有处置被害人产业的权限或处于能够处置被害人产业的位置。在虚伪诉讼中,法官是被哄人,不是被害人。但法官具有作出产业处置的权限,是产业处置人。因此,虚伪诉讼是典型的三角欺诈。清晰了虚伪诉讼属三角欺诈,便能够结合欺诈罪的客观构成对本案汪某某的行为作如下剖析:(1)行为人施行了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的行为。本案中,汪某某虚拟了“衢州分公司在2003年6月至2004年8月期间为承包工程而向陈金荣告贷,尚欠160万元未偿还”的现实。(2)上当者堕入知道过错。本案中被害人恒泰公司尽管未发作知道过错,但受哄人法官发作了知道过错。(3)法官根据知道过错作出“恒泰公司偿还陈金荣160万元,并付出相应利息”的判定。法官具有作出产业处置的权限,其作出的判定即产业处置行为。(4)行为人获得产业及被害人遭受产业丢失。本案中,因为恒泰公司及时报案,汪某某的欺诈行为未能达到意图,恒泰公司也未遭受产业丢失。但汪某某现已着手施行违法,仅仅因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未达到意图,其行为契合欺诈罪(未遂)的客观构成。
综上所述,汪某某的虚伪诉讼行为契合欺诈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欺诈罪科罪处置。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假如行为人以虚伪诉讼骗得别人资产行为,可能会构成欺诈罪。当事人有虚伪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查明后,不予支撑其诉讼恳求。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