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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终止公示催告程序裁定法律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03:09
公示催告是关于收据的丢掉或许被盗的一种补救措施。由当时人向法院提起这一恳求,由法院经过必定的程序进行判定。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最高院中止公示催告程序裁决法律依据的相关内容。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法院中止公示催告程序裁决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按照规则能够背书转让的收据持有人,因收据被盗、丢失或许灭失,能够向收据付出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恳求公示催告。按照法律规则能够恳求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则。
恳求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送恳求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收据主要内容和恳求的理由、现实。
第二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决议受理恳求,应当一起告诉付出人中止付出,并在三日内宣布布告,敦促好坏关系人申报权力。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依据状况决议,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二十条 付出人收到人民法院中止付出的告诉,应当中止付出,至公示催告程序完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收据权力的行为无效。
第二百二十一条 好坏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好坏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决完结公示催告程序,并告诉恳求人和付出人。
恳求人或许申报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
第二百二十二条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恳求人的恳求,作出判定,宣告收据无效。判定应当布告,并告诉付出人。自判定布告之日起,恳求人有权向付出人恳求付出。
第二百二十三条 好坏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定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判定布告之日起一年内,能够向作出判定的人民法院申述。
公示催告中止原因
公示催告因法律规则原因的呈现而完结。在收据实务中,公示催告程序的完结原因,一般有以下五种状况:
1、公示催告期间,好坏关系人提出权力申报,法院应当裁决完结公示催告程序,申报权力人与公示催告恳求人之间的收据权力之争,应经过一般民事诉讼处理。
2、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但法院未作出除权判定前,好坏关系人提出权力申报,法院也应当裁决完结公示催告程序。
3、公示催告届满时,没有人提出权力申报,经恳求人恳求,由法院作出除权判定,公示催告程序亦完结。
4、申报权力期间届满,没有人申报权力或许权力申报被法院驳回,但是在申报权力期间结满后一个月内,恳求人也没有恳求作出除权判定的,公示催告程序主动完结。
5、恳求人在公示催告期间撤回恳求的,法院亦应裁决完结公示催告程序。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最高院中止公示催告程序裁决法律依据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公示催告归于法院的一种中止程序是一项对收据使用者进行维权的的一种能法律行为。由法院最终的判定。如您还有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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