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11:13咱们常常听到什么制止近亲成婚,那么婚姻法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络有哪些呢?包含哪些人呢?一同来看看吧!法令规则的制止成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含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指一切的直系血亲,没有代代的约束,均不得成婚。二是三代以内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婚姻法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络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禁婚亲包含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指一切的直系血亲,没有代代的约束,均不得成婚。二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先人,有血缘联络的亲属,即天然血亲;也包含法令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络,但法令承认其与天然血亲有平等的权力责任的亲属。
婚姻法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络有哪些?
一、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包含爸爸妈妈子女间,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含:
1、同源于爸爸妈妈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即同一爸爸妈妈的子女之间不能成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成婚;阿姨不能和姊妹的儿子成婚。
三、拟制血亲能否成婚的规则。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联络,而由法令承认其与该种天然血亲具有平等权力责任的亲属。因为此种血亲不是天然构成的,而是法令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承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爸爸妈妈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构成了抚育联络的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关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成婚,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则。但婚姻法规则,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继爸爸妈妈与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力和责任,适用婚姻法对亲生爸爸妈妈子女联络的规则。因而,婚姻法对直系血亲缔成婚姻的约束,也应适用于养爸爸妈妈子女之间和有抚育联络的继爸爸妈妈子女之间,不管这种拟制直系血亲联络是否免除,从道德要求和法令精神上看。都应归于制止成婚的规模。至于拟制旁系血亲问的通婚,只需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天然血亲联络、即没有制止其成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能够成婚。
上面给我们介绍了婚姻法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络有哪些,包含哪些人,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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