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第二次修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09:06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正个人所得税法的决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吴邦国说,会议作出的关于修正个人所得税法的决议,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对修正这部法令作出决议,2005年10月的修正,主要是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规范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7年6月的修正,是就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调整问题授权国务院作出规定,为国务院决议减征或停征利息税供给法令依据。这次修正,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规范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这三次修正,习惯了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开销增加的新情况,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交税担负。
2009年2月8日,财税专家刘隆亨泄漏,原计划将个税起征点调为2500元规范,但因最近经济形势的改变,可能要调至3000元~3500元。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