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合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00:50星期天发作事端稳妥公司不理赔合法吗?
星期天是否归于法定休假日?这一常使人们忽视的问题却成为稳妥公司拒赔的理由。11月18日,永新县人民法院对这一奇怪的案子作出一审判定,被告稳妥公司补偿原告13942元。
工作还得从2006年9月26日说起,原告周金媛为保其子小曾健康成长,向被告我国太平洋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投保了2份“小康之家、小博士少儿分身稳妥25岁”(主险)及1份“附加少儿大学教育金分身稳妥”(附加险),在稳妥合同中有如下约好:若被稳妥人在法定休假日或其所就读校园规则的寒、暑假期间因意外损伤身故或全残,本公司除返还已缴稳妥费外,还将按根本稳妥金额给付特定意外损伤身故或全残稳妥金,本合同停止。一起,两边约好的根本稳妥金额为13942元,主险每份保费为500元,附加险的保费为1000元,有效期为2006年9月26日至2030年9月26日,获益人为周金媛。
可是,2007年5月20日,对原告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星期天,小曾溺水身亡,伤痛之余,原告即向被告提出了理赔请求,可是被告经查询后却以为,小曾身亡日为星期天,不是法定休假日,而是休息日,只能退回保费,而不能赔付稳妥金,原告对被告拒赔决议不服,即向法院申述。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为,按常理,平常人一般都以为法定休假日应包含星期天。对同一内容存在两种不同的了解,而稳妥合同的条款又是格局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条的规则,应刁难被告晦气的解说;并且原告所投险种的意图是保证被稳妥人在校园以外的时刻人身安全,即在校园以外的时刻遭受意外损伤身故或全残的,应给付特定意外损伤身故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