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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哪些情形可以不起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4 13:18
检察院是国家公诉机关,假如以为违法现实清楚,需求追查违法嫌疑人的刑事职责的,能够提起公诉,假如契合不申述条件的,能够作出不申述决议。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则的哪些景象能够不申述呢?下面,听讼网小编详细介绍。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则的不申述景象:
第一类是法定不申述。法定不申述适用的景象是:违法嫌疑人没有违法现实;情节明显细微、损害不大,不以为是违法的;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革除惩罚的;按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许撤回通知的;违法嫌疑人逝世的;其他法律规则免予追查刑事职责的。有上述景象之一而做出的不申述处理,须由检察长决议。
第二类是裁夺不申述。关于违法情节细微,按照刑法规则不需求判处惩罚或许革除惩罚的,人民检察院能够做出不申述决议。相似我国裁夺不申述的公诉裁量行为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裁夺不申述有必要一起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违法嫌疑人的行为现已构成违法;二是违法情节细微,按照刑法规则不需求判处惩罚或许革除惩罚。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则,革除惩罚的景象主要有:
(1)违法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违法,按照我国刑法规则应当负刑事职责,但在外国现已受过刑事处分的;
(2)违法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许是瞎子违法的;
(3)违法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许紧迫避险超越必要极限,并形成不该有损害而违法的;(4)为违法预备东西,制作条件的;
(5)在违法过程中主动间断或主动有效地避免违法成果发作的
(6)在共同违法中,起非有必要或辅佐效果的;
(7)被钳制、被拐骗参与违法的;
(8)违法嫌疑人自首或许在自首后有建功体现的。在一起具有以上两个条件时,人民检察院不是有必要做出不申述决议,而是能够酌量详细案情和违法嫌疑人悔罪体现来确认,或许提起公诉,追查违法嫌疑人的职责,或许不申述,完结诉讼。因而,裁夺不申述是人民检察院行使申述裁量权的体现。做出裁夺不申述,应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议。
第三类是依据不足不申述。具有下列景象之一,不能确认违法嫌疑人构成违法和需求追查刑事职责的,归于依据不足,不契合申述条件:
(1)据以科罪的依据存在疑问,无法查验现实的;
(2)违法构成要件现实缺少必要的依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科罪的依据之间的对立不能合理扫除的;
(4)依据得出的定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做出依据不足不申述,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议。应当留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审查申述时,以为依据不足不契合申述条件的,能够退回案子的侦办机关或其自行对案子进行补充侦办。第一次补充侦办后,假如人民检察院仍以为依据不足不契合申述条件的,能够做出不申述决议,也能够第2次退回补充侦办,第2次补充侦办后仍不具有申述条件的,只能作不申述处理。人民检察院做出依据不足不申述的,假如发现了新的依据,案子契合申述条件时,能够吊销不申述决议,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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