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20:14
两者的差异首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批阅的适用范围较宽,能够归入行政批阅的项目品种按照现在的计算不下于50种,乃至包含引荐、命名、存案、证明等。而依据《行政答应法》第二条的规则,行政答应大体上能够分为五类: 1、一般答应:直接触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求按法定条件予以同意的事项。例如,食品卫生答应、风险化学品的出产出售答应等。这类答应依法令规则的条件规则,并无数量上的约束。
2、特许:有限自然资源的运用、公共资源的定量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工作的市场准入等,需求赋予特定权力的事项。例如:采矿答应,取水答应,海域运用答应,无线电频率答应(垄断工作)等。这类答应一般有数量约束,应当通过投标、拍卖的方法决议。
3、认可:供给大众服务而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工作、工作,需求承认具有特别诺言、特别条件或许特别技术等资历、资质的事项。例如:医生、律师、管帐师资历,建造企业的资质等。这类答应事项一般应通过考试、查核等方法决议。
4、核准: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备、产品、物品需求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查验、检测、检疫等方法进行审定的事项:如电梯运转的核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等。
5、挂号:企业或许其他安排的设立等,需求承认主体资历的事项,这类答应首要是方式检查。
(二)设定的条件不同。行政答应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行政答应法》规则:只要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遍及约束力的决议能够设定行政答应,地方性法规能够依据法定条件设定行政答应,地方政府规章能够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答应。其他规范性文件一概不得设定行政答应。
而行政批阅事项的设定,法令并无严厉约束,各级行政机关(也包含非行政机关)都能够设定批阅事项。
(三)指向的目标不同:行政批阅的目标非常广泛,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外,还包含行政机关自身。它不只触及外部目标,也触及行政机关内部事项;而按照《行政答应法》(第三条)的规则,行政答应的目标仅仅是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并不包含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许其直接办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政、外事等事项的批阅,当然也不包含行政机关的内部批阅事项。
行政答应与行政批阅有不同,行政答应是行政批阅的一部分。行政答应与行政承认也是不同的,假如相对人的权力构成于行政机关作出决议之前,则是行政承认,假如相对人的权力产生于行政机关作出决议之时,则是行政答应。行政答应与行政挂号也是不同的,一是行政挂号没有裁量权,行政答应有裁量权。
从学理视点而言,两者是有差异的。范围上,行政批阅比行政答应要广泛。行政批阅的内容包含一切的内外部行政办理业务。就省一级政府而言,其所属各厅、局有关国有资产办理和出资、工程建造、项目开发、大额资金投进和运用、安排的设置与吊销、职权的下放与上收等,均须经行政批阅。别的,在某一厅、局内部,负责人的定见签署、公章的加盖也包含在广义的行政批阅傍边,而行政答应则首要限于外部行政行为;行为性质上,行政批阅既能扫除不作为责任,也可革除作为责任,如同意减免税费。行政答应则首要是扫除不作为责任,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对社会进行办理过程中,依行政相对人的请求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它不包含行政机关对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许说作为出资人对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日常办理所作的批阅决议;程序上,行政答应意味着行政请求的终究成果,而一个行政答应的获得,有时须先通过若干部分的若干道行政批阅手续、程序。
行政批阅意味着行政职权的行使,立足于行政机关方面,行政答应则更多地体现出从相对方的视点去阐明这类行政行为。内行政法令体系中,对社会安排或许个人(行政答应相对人)是否契合从事某一活动的权力资历和行使权力的条件进行检查核实的一种事前操控手法便是行政批阅。其间,行政机关依据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经依法检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叫作行政答应。行政答应项目必须有法令授权;而一些领域中需求进行资历核对办理的项目,由于没有立法清晰,由有行政办理权限的机关对比行政答应的准则和程序,进行行政批阅,界说为非答应类行政批阅。
(一)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批阅的适用范围较宽,能够归入行政批阅的项目品种按照现在的计算不下于50种,乃至包含引荐、命名、存案、证明等。而依据《行政答应法》第二条的规则,行政答应大体上能够分为五类: 1、一般答应:直接触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求按法定条件予以同意的事项。例如,食品卫生答应、风险化学品的出产出售答应等。这类答应依法令规则的条件规则,并无数量上的约束。
2、特许:有限自然资源的运用、公共资源的定量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工作的市场准入等,需求赋予特定权力的事项。例如:采矿答应,取水答应,海域运用答应,无线电频率答应(垄断工作)等。这类答应一般有数量约束,应当通过投标、拍卖的方法决议。
3、认可:供给大众服务而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工作、工作,需求承认具有特别诺言、特别条件或许特别技术等资历、资质的事项。例如:医生、律师、管帐师资历,建造企业的资质等。这类答应事项一般应通过考试、查核等方法决议。
4、核准: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备、产品、物品需求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查验、检测、检疫等方法进行审定的事项:如电梯运转的核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等。
5、挂号:企业或许其他安排的设立等,需求承认主体资历的事项,这类答应首要是方式检查。
(二)设定的条件不同。行政答应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行政答应法》规则:只要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遍及约束力的决议能够设定行政答应,地方性法规能够依据法定条件设定行政答应,地方政府规章能够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答应。其他规范性文件一概不得设定行政答应。
而行政批阅事项的设定,法令并无严厉约束,各级行政机关(也包含非行政机关)都能够设定批阅事项。
(三)指向的目标不同:行政批阅的目标非常广泛,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外,还包含行政机关自身。它不只触及外部目标,也触及行政机关内部事项;而按照《行政答应法》(第三条)的规则,行政答应的目标仅仅是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并不包含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许其直接办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政、外事等事项的批阅,当然也不包含行政机关的内部批阅事项。
行政答应与行政批阅有不同,行政答应是行政批阅的一部分。行政答应与行政承认也是不同的,假如相对人的权力构成于行政机关作出决议之前,则是行政承认,假如相对人的权力产生于行政机关作出决议之时,则是行政答应。行政答应与行政挂号也是不同的,一是行政挂号没有裁量权,行政答应有裁量权。
从学理视点而言,两者是有差异的。范围上,行政批阅比行政答应要广泛。行政批阅的内容包含一切的内外部行政办理业务。就省一级政府而言,其所属各厅、局有关国有资产办理和出资、工程建造、项目开发、大额资金投进和运用、安排的设置与吊销、职权的下放与上收等,均须经行政批阅。别的,在某一厅、局内部,负责人的定见签署、公章的加盖也包含在广义的行政批阅傍边,而行政答应则首要限于外部行政行为;行为性质上,行政批阅既能扫除不作为责任,也可革除作为责任,如同意减免税费。行政答应则首要是扫除不作为责任,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对社会进行办理过程中,依行政相对人的请求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它不包含行政机关对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许说作为出资人对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日常办理所作的批阅决议;程序上,行政答应意味着行政请求的终究成果,而一个行政答应的获得,有时须先通过若干部分的若干道行政批阅手续、程序。
行政批阅意味着行政职权的行使,立足于行政机关方面,行政答应则更多地体现出从相对方的视点去阐明这类行政行为。内行政法令体系中,对社会安排或许个人(行政答应相对人)是否契合从事某一活动的权力资历和行使权力的条件进行检查核实的一种事前操控手法便是行政批阅。其间,行政机关依据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经依法检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叫作行政答应。行政答应项目必须有法令授权;而一些领域中需求进行资历核对办理的项目,由于没有立法清晰,由有行政办理权限的机关对比行政答应的准则和程序,进行行政批阅,界说为非答应类行政批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