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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金领取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11:43

作业赋闲每天都在发作,其间赋闲是咱们每一个人都不乐意承受的问题,可是人才市场的优胜劣汰也是必然趋势,面临赋闲的时分赋闲险成了咱们的一种保证乃至能够说是寄予。那么深圳赋闲金收取条件是什么?请阅览下文了解。
2012年申领条件  
赋闲员工应一起具有以下条件,才能够享用赋闲稳妥待遇: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在法定劳作年纪之内具有劳作能力;
3、在特区接连作业一年以上;
4、赋闲后依照规则进行挂号并有求职意向。
5、原作业单位交纳了赋闲稳妥费。
2013年申领条件改变  
1、异地务工人员也可收取。(非深户籍员工)
2、深圳交纳赋闲稳妥费满1年
3、非“自愿赋闲”、并办理了赋闲挂号的员工,
契合以上新增条件的,能够按月收取赋闲稳妥金。
赋闲稳妥金规范为本市月最低工资规范的80%,依照我市现在的最低工资规范1500元/月核算(2013年3月1日前),为1200元。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收取期限添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越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收取期限添加1个月。每次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越24个月。比方一名赋闲员工缴费满4年,依照现在的最低工资规范1500元/月核算,共可收取4800元(1500元×80%×4)赋闲稳妥金;假如一名赋闲员工缴费满5年,共可收取7200元(1500元×80%×6)赋闲稳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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