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河源市结婚证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5 18:34关于河源市结婚证处理需求提交什么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1、河源市户籍居民处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能够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三、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两边近期半身合影相片。
2、香港居民与河源市户籍居民处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香港托付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3、澳门居民与河源市户籍居民处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澳门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4、华裔、出国人员与河源市户籍居民处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寓居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5、外国人与河源市户籍居民处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许其他有用的世界游览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许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或许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自己无爱人的证明必需有中文译著,翻译费当事人自理)
6、湾居民与河源市户籍居民处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许其他有用游览证件;
二、在台湾地区寓居的有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台湾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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