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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是否计入最低工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7 16:20

依据劳动部于1993年Il月24日发布并施行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则》的附件《最低工资率测算办法》规则,确认最低工资一般考虑城市居民生活费用开销、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失业率、经济发展水相等要素。其没有将员工个人交纳社会稳妥费作为确认最低工资的参阅要素。但《关于最低工资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1号)规则,依照树立企业最低工资确保制度的准则,为确保员工根本生活和确保社会稳妥费征缴作业顺利进行,在各地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考虑员工个人交纳社会稳妥费要素。故2001年之前的最低工资未包含劳动者个人应交纳的社会稳妥费,而在这之后的最低工资中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交纳的社会稳妥费。
此外,在2004年3月1日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则》第6条规则:“确认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阅当地作业者及其奉养人口的最低生括费用、乡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员工个人交纳的社会稳妥费和住宅公积金、员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作业情况等要素。确认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交纳的根本养老稳妥费和根本医疗稳妥费要素,一起还应恰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作业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作业人员之间的差异……”而且,2004年的《最低工资规则》除掉的三项内容中不包含劳动者稳妥这一项,该《规则》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一起1993年Il月24日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就废止了,而且其附件《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办法》也清晰将员工个人交纳社会稳妥费作为确认最低工资标准的参阅要素,依据新法效能高于旧法的准则,劳动者社会稳妥应被认定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即劳动者个人应交纳的社会稳妥费是计入最低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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