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12:09
不作为是一种不负职责的表现,行政不作为是行政机关有活跃施行法定行政作为的职责,而消极地没有或没有全面实行的行为,那么什么是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职责?以下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职责”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我们阅览。
行政不作为违法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公民、法人、其他安排或许国家的合法权益遭到不妥危害,具有社会危害性。在通常情况下,社会危害性与法律职责是密不可分的。那么,行政机关对其不作为违法发生的社会危害应承当哪些法律职责呢?
依据法律规则,行政主体承当法律职责的品种有11种:1、宣布无效;2、吊销违法;3、重作行为;4、批改违法;5、实行职责;6、承认错误、赔礼道歉;7、恢复名誉、消除影响;8、返还权益;9、恢复原状;10、行政补偿;11、被通报批评。对行政不作为违法行为应追查的首要法律职责是责令行政主体期限实行职责,这在我国立法中也有表现,如《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2项规则“被申请人不实行法定职责的,决议其在必定期限内实行”,《行政诉讼法》第50条第3项规则“被告不实行或延迟实行法定职责的,判定其在必定期限内实行”。但在实践中应视详细情况有挑选地加以建议和确定。
由于行政主体通常是安排,其行政行为有必要经过行政人来施行,在追查法律职责时,有必要正确区分行政主体与行政人的法律职责。对外部来说只要行政主体才是理直气壮的律职责主体,由于行政人是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对外进行行政活动的,行政人的职务行为应视为行政主体的行为。作为行政人的法律职责不是不追查,而是先由行政主体对外承当,再由行政主体对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内部职责追查,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则“行政机关或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形成危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许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地点的行政机关担任补偿。行政机关补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当部分或许悉数补偿费用”;《国家补偿法》第14条规则“补偿职责机关补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当部分或许悉数补偿费用。对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职责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归纳以上内容看来,行政不作为危害了公民、法人、其他安排或许国家合法权益,需求严厉打击。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行政不作为违法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公民、法人、其他安排或许国家的合法权益遭到不妥危害,具有社会危害性。在通常情况下,社会危害性与法律职责是密不可分的。那么,行政机关对其不作为违法发生的社会危害应承当哪些法律职责呢?
依据法律规则,行政主体承当法律职责的品种有11种:1、宣布无效;2、吊销违法;3、重作行为;4、批改违法;5、实行职责;6、承认错误、赔礼道歉;7、恢复名誉、消除影响;8、返还权益;9、恢复原状;10、行政补偿;11、被通报批评。对行政不作为违法行为应追查的首要法律职责是责令行政主体期限实行职责,这在我国立法中也有表现,如《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2项规则“被申请人不实行法定职责的,决议其在必定期限内实行”,《行政诉讼法》第50条第3项规则“被告不实行或延迟实行法定职责的,判定其在必定期限内实行”。但在实践中应视详细情况有挑选地加以建议和确定。
由于行政主体通常是安排,其行政行为有必要经过行政人来施行,在追查法律职责时,有必要正确区分行政主体与行政人的法律职责。对外部来说只要行政主体才是理直气壮的律职责主体,由于行政人是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对外进行行政活动的,行政人的职务行为应视为行政主体的行为。作为行政人的法律职责不是不追查,而是先由行政主体对外承当,再由行政主体对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内部职责追查,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则“行政机关或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形成危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许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地点的行政机关担任补偿。行政机关补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当部分或许悉数补偿费用”;《国家补偿法》第14条规则“补偿职责机关补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当部分或许悉数补偿费用。对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职责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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