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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哪些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15:23

现实婚姻,指没有爱人的男女,未进行成婚挂号,便以夫妻联系同居日子,大众也以为是夫妻联系的两性结合。现实婚姻是相关于合法挂号的婚姻而言的,现实婚姻未经依法挂号,本质上归于违法婚姻,但由于前史的原因,我国法令对未办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男女两边之间的联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发生了现实婚姻这一概念。
现实婚姻的构成需求以下要件:
1、男女两边的同居(即男女两边在一起继续、安稳的一起寓居)行为开始于1994年2月1日曾经;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两边1994年曾经同居时现已具有成婚的本质要件。
成婚的本质要件包含:
1、两边均到达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两边自愿成婚;
3、两边均无爱人且不归于直系血亲或许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关于现实婚姻我国法令是维护的,但我国现行法令现已没有有关现实婚姻的规则,而直接按照不合法同居联系来结论。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曾经,男女两边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按现实婚姻处理,彻底按婚姻法及继承法的相关法令处理子女及产业胶葛;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今后,男女两边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在案子受理前补办成婚挂号,补办后视为合法婚姻,未补办成婚挂号的,按同居联系处理。
免除同居联系案子,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触及产业切割及子女抚育胶葛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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