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19:06各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局:
现将劳作和社会保证部《关于做好封闭破产国有企业员工安顿计划审阅作业的告诉》(劳社部函[2003]35号,以下简称“告诉”)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定见,请同时贯彻履行。
一、各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局要加强与经贸委、财务等部分的和谐合作,严厉依照“告诉”的要求,做好封闭破产国有企业员工安顿计划的审阅作业。对员工安顿计划施行中遇到的问题,要会同经贸委、财务等部分妥善处理,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把对立处理在底层。员工安顿计划要依照严厉程序、标准操作、老练一户、施行一户的要求,保证企业和社会的安稳。
二、对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中心及中心下放的封闭破产企业,请企业地点市劳作保证部分担任安排对员工安顿计划进行初审,填写《员工安顿计划审阅定见书》,签署初审定见后,连同员工安顿计划资料同时报省劳作保证厅审阅。市劳作保证部分接到企业报送的员工安顿计划后,应在10个作业日内完结初审作业。
三、对省属及省下放的封闭破产企业,请企业地点市劳作保证部分担任安排对员工安顿计划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初审。市劳作保证部分在接到企业报送的员工安顿计划后,应在10个作业日内完结初审作业,填写《员工安顿计划审阅定见书》,签署初审定见后,连同员工安顿计划资料同时报省劳作保证厅审阅。
四、对当地封闭破产国有企业的员工安顿计划,应依照“告诉”要求,经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企业地点市劳作保证部分担任安排审阅。市劳作保证部分在接到企业上报的前期准备作业资料后,应在20个作业日内完结对员工安顿计划的审阅作业。审阅后填写《员工安顿计划审阅定见书》签署审阅定见,交同级政府企业吞并破产和谐小组(或企业改革改组领导小组),上报省劳作保证厅存案。
五、经国务院全国企业吞并破产和员工再就业作业领导小组同意的封闭破产企业,触及提前退休的人员,有必要严厉依照国办发[1999]10号文件规则的条件和批阅程序履行,由市劳作保证部分审阅后报省劳作保证厅批阅。其它的封闭破产企业一概不得提前退休。
六、各级劳作保证部分要对企业和员工高度担任,仔细把好员工安顿计划审阅关。凡员工安顿计划和社会保证方法不明确、资金不能到位的,不得进入封闭破产程序。
附:《劳作和社会保证部关于做好封闭破产国有企业员工安顿计划审阅作业的告诉》(劳社部函[200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