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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要承但什么法律责任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19:58
现在有很多人卖房,然后发现房产开发商或许卖房人将一座房子卖给了两个购房者,这便是一房两卖,那么终究什么是一房两卖,一房两卖有什么结果,要怎样应对一房二卖呢?小编为您回答!
一、什么是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一起以两个生意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子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又称房子的二重生意不论是个别卖家,仍是房产公司,亦或许是房产中介来说,一房两卖都是归于欺诈行为,情节严重的归于欺诈行为。
二、一房二卖有什么法令结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意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第3条的规则,卖房人与数个购房者签定合同,在将房子过户给其间一人后,应当对其他购房者承当违约职责。
卖房人与数个购房者签定合同后未过户给任何一方,购房者均要求实行合同的,怎样承认应当过户的目标?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说未有明确规则,各地法院操作纷歧,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子生意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辅导定见(试行)》规则,未处理房子所有权搬运挂号时,先考虑谁实践合法占有房子;都未实践占有房子的,应归纳考虑各买受人实践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处理了网签、合同建立的先后等要素,公平合理的予以承认。
三、一房二卖构成欺诈罪吗?
(1)违法主体:大多是二手房生意中的自然人
触及”一房二卖“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发作在二手房买卖中,且被告人多是自然人。究竟一手房买卖中作为出售人的房产开发商相对比较有诺言和资质,即便存在一房二卖,一般也简单被认为是民事纠纷。但仍有判定开发商在一房二卖中构成违法的事例。
(2)罪名:合同欺诈罪
卖房人经过签定房子生意合同的方式收取别人购房款,过后又将房子过户给其他购房者,极简单构成合同欺诈罪。
刑法第224条的合同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房二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欺诈罪,仍然要满意欺诈违法的根本结构,即行为人施行欺诈行为——对方(受哄人)发作过错知道——对方根据过错知道处置产业——行为人或第三者处置产业——被害人遭受产业危害。
因而,要确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违法,有必要一起满意三个条件: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片面意图,购房者存在知道过错;出卖人实践获得购房款。
(3)构罪方式
A. 出卖者非房子实践产权人,与别人签定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B. 出卖人假造房子权属凭据,与别人签定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C. 出卖者已将房子实践出售过户给别人,又与别人签定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D. 出卖者与别人签定合同后,不实行房子交给和过户职责,逃匿和拒不交还购房款的;
E. 出卖人明知没有还款才能,将房子重复典当或出售,获取借款或许购房款的;
(4)扫除景象
下列“一房二卖”应当作为民事纠纷,不应当确定为违法:
A. 出卖人作为实践房子所有人,与别人签定多份合同,将房子挑选过户给一人,对其别人承当违约职责或许交还房款的;
B. 出卖人虽未将房子过户挂号给买受人,但已实践交给买受人,且不影响买受人实践使用的;
C. 名为房子生意,实为以房抵债的。
四、发作一房二卖怎样处理?
(1)两份合同均未处理挂号且标的房子没有交给的状况,归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践实行的状况,应当优先实行签定在先的合同。
(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挂号,另一份未作过户挂号(不论房子是交给了哪一方)。承认已处理过户挂号的一方享有房子所有权。
(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状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2次卖房是无效的。
五、遇一房二卖时购房者怎样维权?
出卖人在实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实行必定发作违约问题。“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生意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买受人能够恳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损失,并能够恳求出卖人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
如卖房者对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这种状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基础,向违约者建议违约职责。这时,不能建议惩罚性补偿职责,而只能建议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补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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