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效力待定合同有何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06:30
效能待定合同有何特征
1、合同有建立效能
效能待定合同首要要求合同现已建立,合同效能准则是建立在客观存在的合同的根底之上,反映国家对建立合同的情绪即国家对合同必定或否定点评,假如合同没有建立,就谈不上合同效能,所以效能待定合同有必要具有建立效能。
2、合同作用效能待定。
因为合同存在瑕疵,效能待定合同不彻底契合合同收效要件的规则,其是否能收效没有供认,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无法供认,即合同作用效能待供认,一般须经有权人供认或追认才干收效,不然一旦有权人不予供认合同则不能收效或经权力人回绝追认而归于无效。
3、不彻底契合合同收效要件。
假如合同彻底契合收效要件,即合同主体资历合法、当事人合意、合同内容合法、合同方式等合法,则合同归于有用合同,合同效能处于一种既定状况,也就不存在效能待定。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则效能待定合同要件缺点首要是因为合同签定主体存在瑕疵,包含有关当事人缺少缔约才能、处置才能、代订合同资历三种状况。
4、效能待定并非行为人成心违背法令禁止性规则、强制性规则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形成的,也并非因为当事人意思表明不真实而导致的。
效能待定合同不同于无效和可吊销可变更合同,无效合同一般是指当事人成心危害别人或国家社会利益而签定的合同和内容违法合同;可吊销可变更合同首要是因当事人意思表明不真实而致使合同效能取决于当事人的毅力的一种相对无效合同;效能待定合同是因为合同签定一方主体权力存在缺点使合同效能取决于第三人或权力人的合意的合同,合同内容并不违法、当事人也无成心。
5、本质是无效合同。
效能待定合同因为它彻底不契合合同收效要件,从本质讲可归于无效合同的领域,但不是肯定无效的合同,而是一种相对无效是能够批改的合同,在权力人没有采纳补救措施前合同不能收效或权力人回绝采纳补救措施后合同归于无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