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了的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15:47离婚证丢失或许损毁的,当事人应到婚姻挂号机关请求补领。
依据《婚姻挂号法令》第十七条规则:“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许损毁的,当事人能够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处理婚姻挂号的机关或许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补领。婚姻挂号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挂号档案进行查验,承认事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身到婚姻挂号机关提出请求,填写《请求补领婚姻挂号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
过程/办法
1、请求:取男女两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暂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团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挂号工作大厅,两边亲身参与递送上述手续。
3、检查:检查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相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挂号:交纳挂号费9元,两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挂号人员编号、挂号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挂号检查处理表>
5、发证:处理挂号手续后,相关挂号手续存档,当场发给两边结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