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补偿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10:231、易货交易的退(免)税规则
(1)易货交易的概念。
易货交易是指在换货的基础上,把等值的出口货品和进口货品直接结合起来的交易方法。
(2)易货交易的特色。
易货交易在实践做法上比较灵敏,例如:在交货时刻上,能够进口与出口一起成交,也能够有先有后;在付出方法上,可用现汇付出,也能够经过账户记账,从账户上彼此冲抵;在成交目标上,进口目标能够是一个人,而出口目标则是由进口人指定的另一个人等等。
(3)易货交易退(免)税规则。
易货交易出口出售在核算上根本同于自营出口出售。只是在外汇结算上,易货交易一般是彼此记账,收不到外汇。对易货交易的出口退税,主要是对比自营出口退税的方法处理。
2、补偿交易的退(免)规则
(1)补偿交易的概念。
补偿交易是指一方供给技能、设备,对方不付现汇,待工程建成投产后,以其产品或两边事前商定的其他产品归还进口价款的一种交易方法。补偿交易依照出口企业性质可分为工业企业直接承当的补偿交易和外贸企业承当的补偿交易两种。
(2)补偿交易出口货品退(免)税规则。
国家现行政策规则,对外补偿交易项目出产的出口货品,在出产环节应照章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货品补偿报关出口后予以处理退税。但补偿交易出口货品应就出产企业直接承当的补偿交易和外贸企业直接承当的补偿交易别离不同状况进行处理。
①出产企业直接承当的补偿交易出口退(免)税规则。出产企业直接承当的补偿交易,尽管要由外贸企业进行出口结汇,但因为补偿盈亏和有关设备与制品进出口所发作的费用都由工厂担负。而外贸企业只收取必定份额的手续费,工贸之间是属署理出口联系,应对比署理出口方法退税。因而,出产企业有必要凭外贸企业供给的"署理出口货品证明"、外销发票、出口货品报关单(出口退税联)等有关单证申报退(免)税。
②外贸企业承当的补偿交易,是指外贸企业与外商签定补偿交易合同,在引进技能、设备、资料后,将其作价卖给工厂,然后以收买货品的方法,再对外商进行补偿。因为外贸企业采取了收买货品出口补偿,所以对这种补偿交易的退税处理,能够对比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货品退税的方法处理。这种补偿交易与自营出口事务的区别是该项目出口货品成本是在加工补偿出口出售中表现。因而,出口退税要以加工补偿出口出售账为核算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