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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151条走私文物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03:07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151条私运文物罪
私运文物罪,是指单位或个人违背海关法规和文物保护法规,运送、带着、邮递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为。其违法主体为天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在片面方面,有必要是出于成心。违法目标为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体现为违背海关法规,躲避海关监管,不合法运送、带着、邮递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的行为是其客观体现。
客体要件
私运文物罪漫画:魂牵梦绕 本罪所损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办理,详细是其间的制止出口准则。违法目标是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所谓文物,是指遗存于社会、埋藏于地下、水下具有前史、科学、艺术价值的人类的前史文明遗物。依据《文物保护法》第2条的规则,文物详细包含:
(1)具有前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明遗址、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2)与严峻前史事件、革新运动和闻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的留念含义、教育含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留念物;
(3)前史上各年代宝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革新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前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5)反映前史上各年代、各民族社会准则、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什物;
(6)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等。
作为私运目标的文物并非包含上述一切文物,而仅仅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所谓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前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依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则,文物出口和个人带着文物出境,都有必要事前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明行政办理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行政办理部门进行判定并发给出口答应证才干出境,具有重要前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同意运往国外展览的外,一概制止出境。
依据1991年修正的文物保护法第31条的规则,任何安排或个人将保藏的国家制止出口的宝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许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以私运论处,但刑法第325条已将此行为单独立罪,刑法实施后,此行为不再构成私运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违背海关法规,躲避海关监督,不合法带着、运送、邮递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法与私运兵器、弹药罪共同。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所以单位,亦可所以个人。
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于成心,即明知为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仍决意不合法带着、运送、邮递出国(边)境。过错不能构本钱罪。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如卖给国外、赠送给国外之人等,但动机怎么不影响本罪建立。
刑法法条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私运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宝贵金属或许国家制止进出口的宝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峻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单位犯本条规则之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条各款的规则处分。
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私运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三条 私运国家制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归于私运文物罪“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私运文物,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一)私运国家制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许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二)私运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到达本条第一款规则的数量规范,并具有形成该文物严峻毁损或许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归于私运文物罪“情节特别严峻”,处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一)私运国家制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许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许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二)私运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到达本条第二款规则的数量规范,并形成该文物严峻毁损或许无法追回的;
(三)私运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到达本条第二款规则的数量规范,并具有是违法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许运用特种车进行私运等严峻情节的。
与非罪的边界
区别私运文物罪与非罪,应当从片面方面与客观方面两方面掌握。在片面方面,假如行为人没有违法成心,即行为人不知其带着的是文物,或许不知其带着的文物是国家制止出口的,即使其客观上具有运送、带着或邮递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过境的行为,也不能以为其构本钱罪。从客观方面看,主要看行为人私运的文物是否归于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依据《文物保护法》规则、文物出口或个人带着文物出境、都有必要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明行政办理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行政办理部门进行判定并发给出口答应凭据才干出境,可见并非一切的文物都制止出境。假如行为人违背海关、躲避海关监管、运送、带着或邮递的文物并非国家制止出口的,只能以为其行为是一般私运行为,而不能以为是私运文物罪。
与倒卖文物罪的边界
倒卖文物罪是以牟利为意图,倒卖国家制止自在生意的文物,情节严峻的行为。私运文物罪与倒卖文物罪在违法目标上有共同之处,并且在客观方面,私运文物罪的行为人一般也有倒卖的行为体现,所以两罪存在某些类似。但两罪侵略的客体不同,私运文物罪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控制,而倒卖文物罪侵略的则是国家的文物办理准则。别的,两罪在片面方面体现不同,倒卖文物罪的建立有必要要“以牟利为意图”,而私运文物罪的建立对违法意图没有要求。在实践中、假如行为人往内海、领海运送、收买、贩卖国家制止出口的文物,依据刑法第155条规则,应以私运罪论处,不定倒卖文物罪。
处分
一、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二、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三、情节特别严峻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产业;
四、单位犯私运文物罪,处分金,并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前三个规范处分。
注: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删去私运文物罪的死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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