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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申请保障房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1 20:21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宅困难家庭确定规范》,放宽请求保证性住宅的门槛。
这一的最新确定规范清晰,自2016年2月1日起,对江南六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宅困难家庭的确定规范进行调整:
一、城市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收入确定规范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21元。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宅困难家庭确定规范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74元。
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宅困难家庭财产、车辆及住宅建筑面积确定规范仍按原有相关规定履行。原有相关规定清晰,具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越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确定为城市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具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越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确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宅困难家庭。
该文件清晰,住宅困难家庭请求住宅保证的其他请求条件仍按《南京市公共租借住宅管理办法》、《南京市保证性住宅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实施。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根据辖区实践调整相应的条件规范,并报市政府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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