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纠纷中,新用人单位是否需承担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08:14
在竞业禁止纠纷案件中,新用人单位的职责区别三种状况:
(一) 劳作者仅违背竞业禁止约好
新用人单位假如不知道劳作者与原单位签定有竞业禁止协议的,新用人单位因无差错不该承当竞业禁止职责。一起,依照合同一般理论,合同只能束缚合同的相对方。第三方在没有参加合同拟定状况下,要求第三方承当合同职责没有根据。即使原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竞业禁止协议中约好了新用人单位的职责,亦不能拘谨新用人单位。
(二) 劳作者仅违背竞业禁止约好
新用人单位若应知或明知劳作者与原用人单位签有竞业禁止协议而依然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承当有关竞业禁止的连带职责。尤其是成心诱惑别人违约的用人单位假如彻底不负职责,的确也不利于标准劳作用工准则,不利于树立健康的市场秩序。现在,国内企业用工准则处于发展阶段,怎么使用司法审判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标准、合法用工是值得研讨的课题。合同相对性理论也是有特例的。用用人单位诱惑别人违背竞业禁止协议,根本具有违约与侵权竞合的特征,并且,用人单位对危害成果的发生具有必定的差错,因而,要求其承当相应的连带职责也是公平合理的。但对这问题有待于立法进一步清晰。
(三) 劳作者因违背竞业禁止约好侵略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状况
这种状况新用人单位不管是否知道劳作者违背了与原单位的竞业禁止约好,都现已构成了侵权,违背竞业禁止成为侵权必要的程序或手法,因而,新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应连带承当包含竞业禁止职责在内的侵权职责。
(一) 劳作者仅违背竞业禁止约好
新用人单位假如不知道劳作者与原单位签定有竞业禁止协议的,新用人单位因无差错不该承当竞业禁止职责。一起,依照合同一般理论,合同只能束缚合同的相对方。第三方在没有参加合同拟定状况下,要求第三方承当合同职责没有根据。即使原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竞业禁止协议中约好了新用人单位的职责,亦不能拘谨新用人单位。
(二) 劳作者仅违背竞业禁止约好
新用人单位若应知或明知劳作者与原用人单位签有竞业禁止协议而依然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承当有关竞业禁止的连带职责。尤其是成心诱惑别人违约的用人单位假如彻底不负职责,的确也不利于标准劳作用工准则,不利于树立健康的市场秩序。现在,国内企业用工准则处于发展阶段,怎么使用司法审判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标准、合法用工是值得研讨的课题。合同相对性理论也是有特例的。用用人单位诱惑别人违背竞业禁止协议,根本具有违约与侵权竞合的特征,并且,用人单位对危害成果的发生具有必定的差错,因而,要求其承当相应的连带职责也是公平合理的。但对这问题有待于立法进一步清晰。
(三) 劳作者因违背竞业禁止约好侵略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状况
这种状况新用人单位不管是否知道劳作者违背了与原单位的竞业禁止约好,都现已构成了侵权,违背竞业禁止成为侵权必要的程序或手法,因而,新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应连带承当包含竞业禁止职责在内的侵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