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被告人未以夫妻相称也可构成重婚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2 15:08
案情:涂某与其妻于1995年5月9日经挂号成婚。1999年11月涂某知道了在南昌一美容美发店干事的谭某(在逃),并开端往来。2000年末谭某回到丰城老家,涂某有时便会到谭某的租住地与其发作性联系。从2001年2月开端至2002年8月3日,涂某逢节假日或周末便常至谭租住地与谭某同居。两人一起购买了家用电器及日常用品,同居期间的日常费用大部分由涂某担负,小部分由谭某担负。在同居期间,两人有时一起外出吃饭或买菜,有时一起到亲戚家串门,到麻将馆打麻将,对外体现联系密切,不避嫌疑,周围大众以为二人是夫妻联系。但涂某辩称他们是男女朋友相等,没有对外揭露以夫妻名义同居,以为自己不构成重婚罪。
争议:对本案被告人是否构成重婚罪,存在两种不同的定见。第一种定见以为,涂某已有爱人,但仍与婚外异性谭某树立长时刻、继续、安稳的婚外两性联系,与谭某同吃同住、同进同出,同访亲同文娱,对外体现联系密切,不避嫌疑,并有一起的经济日子,使大众对其产生了两人是夫妻的知道,应确定为有爱人的人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属事实上的重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第二种定见以为,本案没有充沛的依据证明被告人涂某与谭某对外以夫妻相等,或以夫妻名义参与社会活动,确定涂某与谭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构成重婚罪依据不足,依据“疑罪从无”的准则,此案不构成重婚罪。
分析:笔者赞同第一种定见,涂某的行为应构成重婚罪。此案被告人虽未以夫妻相等,但其行为构成事实上的重婚罪,详细理由如下:
首要,从违法构成的主客观方面来看。重婚罪的构成要求违法人片面上有直接成心,客观上体现为有爱人而重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本案被告人涂某在已有爱人的状况下,与谭某树立长时刻、继续、安稳的婚外两性联系,并在同居期间,两边一起购买了家用电器和日常用品,一起承当了日常开支。本案虽无依据证明涂某与谭某二人以夫妻名义相等,但二人对外体现联系密切,使大众以为两人是夫妻。因而,本案可确定为以夫妻名义同居,属事实上的重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挂号管理条例〉施行后发作的以夫妻名义不合法同居的重婚案子是否以重婚罪处分的批复》规则,新的《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爱人的人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仍应按重婚罪科罪处分。
其次,从重婚罪与暂时姘居联系的差异来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怎么确定重婚行为的批复》规则,重婚是有爱人的人再与第三者树立夫妻联系的行为。有爱人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办成婚仪式,这当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便没有举办成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联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罪。反之,如两人尽管同居,但分明仅仅暂时姘居联系,互相以“姘头”相对待,随时能够自在离散,或许在约好时期届满后即完毕姘居联系的,则只能以为是单纯不合法同居,不能以为是重婚。从上述规则咱们能够看出,重婚罪的主要特征有两点:一是男女一方或许两边是已有爱人的人,二是两人的确是以夫妻联系一起日子,大众也公认的。暂时姘居的主要特征是不以夫妻相对待,随时能够自在离散的。而在本案中被告人涂某与谭某虽未以夫妻相等,但二人有着一起的经济日子,大众也以为两人是夫妻。因而,涂某的行为不契合暂时姘居的特征,而契合重婚罪的特征。
再次,从司法实践及有关方针上看。人民法院在处理重婚案子总的方针精力是:1950年婚姻法颁曾经的重婚,一般不再追查;婚姻法施行今后的重婚,要差异不同状况,严肃处理。因而,在处理详细案子时,要依据详细案情确定,主要从婚姻根底、婚后爱情好坏、重婚的原因、重婚时刻长短、有无子女和子女利益等状况,全面加以考虑。本案被告人涂某在已有爱人的状况下,与谭某同居近两年。涂某的重婚行为对妻子也造成了很大的精力损伤,期间夫妻联系继续恶化,此案的案发也系涂妻报案所造成的。一起涂某又不具有法律规则不构成重婚罪的其他情节,应对涂某的行为追查刑事责任。
争议:对本案被告人是否构成重婚罪,存在两种不同的定见。第一种定见以为,涂某已有爱人,但仍与婚外异性谭某树立长时刻、继续、安稳的婚外两性联系,与谭某同吃同住、同进同出,同访亲同文娱,对外体现联系密切,不避嫌疑,并有一起的经济日子,使大众对其产生了两人是夫妻的知道,应确定为有爱人的人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属事实上的重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第二种定见以为,本案没有充沛的依据证明被告人涂某与谭某对外以夫妻相等,或以夫妻名义参与社会活动,确定涂某与谭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构成重婚罪依据不足,依据“疑罪从无”的准则,此案不构成重婚罪。
分析:笔者赞同第一种定见,涂某的行为应构成重婚罪。此案被告人虽未以夫妻相等,但其行为构成事实上的重婚罪,详细理由如下:
首要,从违法构成的主客观方面来看。重婚罪的构成要求违法人片面上有直接成心,客观上体现为有爱人而重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本案被告人涂某在已有爱人的状况下,与谭某树立长时刻、继续、安稳的婚外两性联系,并在同居期间,两边一起购买了家用电器和日常用品,一起承当了日常开支。本案虽无依据证明涂某与谭某二人以夫妻名义相等,但二人对外体现联系密切,使大众以为两人是夫妻。因而,本案可确定为以夫妻名义同居,属事实上的重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挂号管理条例〉施行后发作的以夫妻名义不合法同居的重婚案子是否以重婚罪处分的批复》规则,新的《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爱人的人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仍应按重婚罪科罪处分。
其次,从重婚罪与暂时姘居联系的差异来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怎么确定重婚行为的批复》规则,重婚是有爱人的人再与第三者树立夫妻联系的行为。有爱人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办成婚仪式,这当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便没有举办成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联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罪。反之,如两人尽管同居,但分明仅仅暂时姘居联系,互相以“姘头”相对待,随时能够自在离散,或许在约好时期届满后即完毕姘居联系的,则只能以为是单纯不合法同居,不能以为是重婚。从上述规则咱们能够看出,重婚罪的主要特征有两点:一是男女一方或许两边是已有爱人的人,二是两人的确是以夫妻联系一起日子,大众也公认的。暂时姘居的主要特征是不以夫妻相对待,随时能够自在离散的。而在本案中被告人涂某与谭某虽未以夫妻相等,但二人有着一起的经济日子,大众也以为两人是夫妻。因而,涂某的行为不契合暂时姘居的特征,而契合重婚罪的特征。
再次,从司法实践及有关方针上看。人民法院在处理重婚案子总的方针精力是:1950年婚姻法颁曾经的重婚,一般不再追查;婚姻法施行今后的重婚,要差异不同状况,严肃处理。因而,在处理详细案子时,要依据详细案情确定,主要从婚姻根底、婚后爱情好坏、重婚的原因、重婚时刻长短、有无子女和子女利益等状况,全面加以考虑。本案被告人涂某在已有爱人的状况下,与谭某同居近两年。涂某的重婚行为对妻子也造成了很大的精力损伤,期间夫妻联系继续恶化,此案的案发也系涂妻报案所造成的。一起涂某又不具有法律规则不构成重婚罪的其他情节,应对涂某的行为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