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证明怎么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01:10婚姻状况证明曾经需求到民政局请求处理,现在各地的居委会就能够开具了。它是证明某个公民的婚姻状况的资料。那么,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证明怎样写?下面,听讼网小编就整理了与未婚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有关的内容,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期望对你有协助。
一、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证明怎样写
婚姻状况证明范本
当事人名字某某某,性别男/女,出世日期某年某月某日,户口所在地某某区域。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及声明,查阅后婚姻挂号安排从某年某月至今的结婚挂号档案,而且没有发现当事人有不符合未婚挂号的记载。
这份证明能够标明当事人在本挂号安排所辖范围内当时没有结婚挂号记载。
出证机关:某某市某某县村民委员会
某年某月某日
二、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安排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含已婚、未婚、离婚、丧偶、无爱人、同居等)及其名字、性别、出世年月日、民族、工作、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公布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自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婚姻挂号法令》施行后,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在处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求供给婚姻状况证明,能够带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相片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挂号机关请求出具《无婚姻挂号记载证明》。
听讼网提示: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证明怎样写?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证明最终的盖章便是村委会的章,之后和其他的请求证明的格局相同,要写明日期,请求内容,内容包含请求人的名字、年纪和身份证号。有任何关于未婚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写的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