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如何办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04:22个人商业性购房告贷转住宅公积金告贷就事攻略事务
称号
个人商业性购房告贷转住宅公积金告贷
处理法律依据
《住宅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处理程序
1. 告贷请求人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收取或到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告贷转住宅公积金告贷请求表》。
2. 告贷请求人持请求表及供给相关请求资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收件。
3. 公积金中心审阅。
4. 告贷请求人结清原商业告贷,刊出原典当挂号(二个月内有效)。
5. 进入批阅程序。
6. 承办银行与告贷请求人签定告贷合同、典当合同。
7. 处理典当挂号。
8. 发放告贷。
9. 如期归还告贷。
10.清户。
处理条件
1、告贷请求人须为原商业性购房告贷的告贷人或爱人(爱人应为原房产一起买受人)。
2、告贷请求人正常、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告贷请求人和爱人均未请求过住宅公积金告贷。
3、原商业性购房告贷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在还款期间,商业性购房告贷银行赞同告贷请求人提早结清告贷余额。
4、具有安稳的经济收入,具有归还告贷的才能,信誉记载杰出且无逾期告贷余额。
5、所购房子须为钢混结构且已获得房子所有权证,并可正常设定典当权。
6、契合住宅公积金告贷的其他条件。
请求资料
1.《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告贷转住宅公积金告贷请求表》一式两份;
2. 告贷请求人夫妻两边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加盖单位公章);
3. 告贷请求人夫妻两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告贷请求人夫妻两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请求人或爱人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5.告贷请求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者供给一寸彩照二张面签未婚声明。离婚的需另供给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定书);
6.处理原商业性购房告贷的《告贷合同》《告贷典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经原告贷银行盖章或档案留存部分调档) ;
8.原商业性购房告贷所购房子的《房子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9.商业告贷银行供给的原购房告贷余额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及请求转贷日前一年的还贷记载;
10.告贷请求人家庭住宅状况证明(包括请求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一个月内有效);
11.原商业性购房告贷所购房子产权共有人出具赞同典当的具结书;
12. 告贷请求人及其爱人的住宅公积金存折(应反映最近12个月住宅公积金缴存状况);
13.公积金中心准入的房地产评价组织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价报告书》;
14.公积金中心及承办银行要求供给相关证明或资料。
补白
1.住宅公积金组合告贷不能处理商转公告贷。商转公告贷后应为纯住宅公积金告贷。
2.原商业性购房告贷告贷人已离婚,经法院判定或裁决清晰其房子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业性购房告贷告贷人名下的,不能处理商转公告贷。
3.商转公告贷处理过程中发作的相关费用由告贷请求人承当。
4.商转公告贷严格执行二套房方针,三套房不能处理商转公告贷。
5.告贷请求人须在中心批阅赞同其商转公告贷请求后,方可处理原告贷的结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