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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须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4 13:35

2018年,在东莞市缴存公积金的员工或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东莞市户籍员工,可向公积金中心请求告贷。告贷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信誉状况良好,具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有准时足额归还告贷本...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东莞住宅公积金告贷请求人须具有哪些条件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2018年,在东莞市缴存公积金的员工或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东莞市户籍员工,可向公积金中心请求告贷。告贷人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
(三)信誉状况良好,具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有准时足额归还告贷本息的才能。
(四)告贷人夫妻两边均无没有还清的公积金告贷或其他影响告贷归还才能的债款。
(五)接连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时正常缴存。
(六)具有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合法有用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付出规则份额的首期付款。
(七)依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则供给典当、确保等方式的担保。
(八)契合有关法令、法规、规章和政策及公积金中心规则的其他条件。
购买政府保证性住宅的,可增加包含爱人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作为一起告贷人,但有必要是房屋产权一起所有人,有必要契合本办法第七条和本条所规则的各项条件。一起告贷应当一起提出请求,一起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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