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农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反成被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04:18果树被砍毁 果农因“土地承揽合同纠纷”反成被告
1990年,西乡县城关镇葛石村八组乡民袁有德承揽了该村八组10亩多土地,先后出资50余万元。通过19年的辛勤耕耘,果园里的桃树已长到茶缸粗细。年可产鲜果2万余公斤,收入7万多元。上一年4月,葛石村八组忽然要求回收这片土地,由于第一轮10年合同期满后袁有德又向组里续交了10年承揽费,至2010年到期,因而袁有德拒绝了该要求。上一年5月8日,葛石村八组组长葛录德带着多名乡民,闯进袁有德的果园,将千余棵树砍毁。
上一年6月1日,本报对砍树事情进行了报导,随后西乡县公安局以成心破坏公私财物罪正式立案侦查。上一年7月8日,汉中市价格认证中心确定袁有德被砍的1564棵油桃、枇杷、李子树树龄均为10年,果树价值44.42万元,果子价值13.66万元,合计丢失58万余元。随后,警方对该案侦结结束,制作了起诉意见书,向西乡县检察院移交结案卷资料。
原以为很快就能讨回公道,但让袁有德始料未及的是,上一年7月28日他却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葛录德代表葛石村八组以土地承揽合同纠纷为由,将袁有德告上了法庭。恳求法院“判令袁有德交还非法占有的葛石村八组集体土地22亩;补偿葛石村八组经济丢失7.04万元。”
本年1月25日,袁有德拿着葛石村八组将他告上法院的资料,哭笑不得地对记者说:“葛录德雇人在果园砍树后,却将我告到了法院。我向法院提交贰言恳求,要求先刑过后民事处理,不料恳求被驳回。本年1月11日上午,我坐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其时心里真不是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