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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05:33

佛山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呢?
依据《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转发建设部等三部分关于住宅公积金处理若干具体问题辅导定见的告诉》(粤建房字〔2005〕137号)的精力,佛山市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佛山市2017年度(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依据计缴住宅公积金的薪酬基数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即2016年)佛山市乡镇在岗员工平均薪酬的5倍和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不得高于20%的规则,2017年度个人住宅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9280元(单位和员工个人缴存两部分算计,四舍五入取整数)。
二、各单位依据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及本年度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据实申报挂号。
三、在处理年度汇缴调整时,各单位一致填写《住宅公积金事务挂号表》,连同电子文档到佛山市公积金处理中心在五区任一事务窗口申报挂号。已注册电子印章的单位可直接经过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网站申报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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