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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10:39

General Average System
一起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只、货品和其它产业遭受一起危险时,为了一起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纳办法所直接形成的特别献身、付出的特别费用,由各获益方按份额分摊的法律制度。只要那些的确归于一起海损的丢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而一起海损的建立应具有必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有必要是一起的、实在的;一起海损的办法有必要是有意的、合理的、有用的;一起海损的丢失有必要是特别的、反常的,并由共损办法直接形成。一起海损的表现形式为一起海损献身和一起海损费用,一起海损献身包含扔掉货品、为熄灭船上火灾而形成的货损船损、割弃破损物形成的丢失、有意停滞所形成的的危害、机器和锅炉的危害、作为燃料而运用的货品、船用资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形成的危害等。一起海损费用包含救助酬劳、停滞船只减载费用以及因而而受的危害、流亡港费用、驶往和在流亡港等地付出给船员的薪酬及其它开支、修补费用、替代费用、垫支手续费和保险费、一起海损丢失的利息等。
船只、货品和运费的一起海损献身的金额的确认:
一、船只一起海损的金额的确认:
1、 依照实践付出的修补费减去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核算;
2、 船只没有修补,按献身形成的合理价值降低核算,但不得超越估量的修补费;
3、 船只发作实践全损或许修补费用超越修正后的船只价值的,一起海损献身金额依照该船在无缺状态下的估量价值,减去不归于一起海损的估量的修补费和该船只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核算。
二、货品一起海损献身的金额的确认:
1、 货品灭失的,依照货品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去因为献身无需付出的运费核算;
2、 货品损坏的,在损坏程度没有达成协议前出售的,依照货品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运费,与出售货品净得的差额核算。
三、运费一起海损献身的金额的确认:
依照货品遭受献身形成的运费的丢失金额,减去为获得这笔运费应付出但因为献身无需付出的营运费用核算。
一起海损应当由获益人依照各方的份额合理分摊。
一、船只因一起海损的分摊,依照船只在航程停止时的无缺值,减去不归于一起海损的丢失金额核算,或许依照船只在航程停止时实践价值加上一起海损的丢失金额核算,或许依照船只在航程停止时实践价值加上一起海损献身的金额核算;
二、货品一起海损的分摊,依照货品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减去不归于一起海损的丢失金额和承运人承当危险的运费核算;货品在抵达目的港已出售的,依照出售净得额加上一起海损献身的金额核算(旅客的行李、私人物品不核算分摊一起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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