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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工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19:15
女人员工由于要孕育孩子以及特别的生理结构等原因,在劳作上享有许多的维护,在女员工怀孕时,其享用的待遇协助女员工更好的孕育小孩。那么在女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组织女员工进行哪些作业呢,听讼网小编和我们一起来了解。
女员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组织哪些作业
《劳作法》第61条规则:“不得组织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孕期忌讳从事的劳作。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组织其延伸作业时间和夜班劳作。”
依据《女员工忌讳劳作规模的规则》的规则,怀孕女员工忌讳从事的劳作规模包含:
(1)作业场所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出国家卫生规范的作业;
(2)制药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出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越《放射防护规则》中规则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膂力劳作强度分级》规范中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激烈振荡的作业,如用钻、铸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驭等;
(7)作业中需求频频折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规范所规则的高处作业。
劳作部《女员工劳作维护规则问题解答》对夜班等概念进行了解说。“夜班劳作”是指在当日22时至次日6不时间内从事劳作或作业。
别的,《女员工劳作维护规则》,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作日以外延伸劳作时间;在劳作时间内应当组织必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员工,在劳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作时间。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不能组织怀孕员工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更多劳作法令咨询尽在免费法令咨询在线的法令咨询qq群,也能够拨打听讼网劳作法令咨询电话或许法令咨询电话免费电话了解工作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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