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车祸死亡,胎儿出生后死亡有继承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21:08胎儿,是还在孕妈妈体内没有出世的人。我国民法规则,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始于出世,总算逝世。那么,胎儿出世后逝世有承继权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案情简介]
老公王某因交通事故不幸逝世,留下一笔遗产,妻子在老公逝世前就已怀孕,现涉及到遗产分配问题,腹中的胎儿是否有遗产承继权,参加遗产分配?
[法令解读]
承继权是指承继人依法获得被承继人遗产的权力。它是指承继开端前,公民依照法令的规则或许遗言的指定而承受被承继人遗产的资历,即承继人所具有的承继遗产的权力能力。
根据我国法令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公民的民事权力始于出世,因为胎儿没有出世,所以胎儿不是民事主体,也就不享有民事权力。而承继权是一种民事权力,因此在法令上胎儿不享有承继权,可是为了维护胎儿的利益,我国承继法又作出了“保存胎儿应承继的比例”的规则,即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没有保存的,应从承继人所承继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如胎儿出世后逝世的,由胎儿的承继人承继;如胎儿出世时便是死体的,由被承继人的承继人承继。
可见,没有出世的胎儿尽管不享有承继权,可是依然能够依法在其出世后承继到为其保存的遗产比例。
一、我国《承继法》第28条规则:“遗产切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胎儿出世时是死体的,保存的比例依照法定承继处理。
二、为胎儿保存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刻已承继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力能力从出世时开端,胎儿只要从母体平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力能力,才干获得承继权。
三、假如胎儿出世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依然作为被承继人的遗产,由其他承继人按法定承继。
胎儿承继比例的保存,是指在切割遗产时,假如有胎儿(该胎儿出世后应归于被承继人的法定承继人规模)的,应当为胎儿保存承继比例。因为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力主体资历(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力主体资历始于出世,总算逝世),故胎儿并不具有承继权,但为了维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切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别维护。